深交所劍指創業板離職高管 持股鎖定期延長至18個月
2010-11-05 02:02:01
每經記者 朱秀偉
高管辭職潮,加上解禁股東巨大的減持沖動,創業板成了創富板,也成了眾矢之的,對此,監管層似乎也坐不住。在創業板一周年紀念日僅僅過去4天之際,深交所就發布了一項新規,劍指離職的創業板高管,延長其持股鎖定期。
昨日深交所網站在顯要位置發布了 《關于進一步規范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對創業板高管特別是離職后減持行為提出新的要求。此項規定最核心的一條規定:如果創業板高管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 (含第六個月)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含第七個月、第十二個月)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此前一直聽說所里對董監高辭職、減持非常關注,也猜測會有措施,但沒想到速度這么快,力度也大大超出了預期?!笨吹叫乱幒笞鳛閯摌I板首批28家某公司的董秘發出了上述感嘆。
此前,深交所規定離職高管,在離職半年后,減持公司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持股總量的50%,而滿12個月后,減持則不受限制。據不完全統計,有近40家創業板公司的高管,在上市之后辭職,其中21家離職的高管持有股份總市值達到50億元。新規實施后,離職高管想要減持,時間則必須推后。
根據這項新規,未來可能出現晚辭職比早辭職解禁更早的情況。比如2010年10月上市的某公司,假如有高管上市3個月后辭職,即在2011年1月辭職,根據新規定,其股份要鎖定18個月,其解禁日期就為2012年7月。如果上市7個月辭職,其股份鎖定12個月,解禁日就是2012年5月;但如果上市1年后辭職,根據此前的規定,辭職半年后即可解禁,解禁日為2012年4月份。
此外還規定,鼓勵上市公司董監高追加延長鎖定期、設定最低減持價格等承諾。要求保薦機構重點關注上市公司董監高離職情況,督導董監高履行其承諾,并對董監高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合規性進行核查。
“最后兩條,看起來是軟性規定,但對于即將IPO創業板公司而言,延長鎖定期,設定減持價格等等,這些都可能顯得有必要,我估計未來上市的創業板公司很多都會有這方面的規定。”國信證券一位保薦人向記者分析到。
連續大跌兩天的創業板,在昨日止跌回穩,那么新舉措對于創業板二級市場走勢到底有何影響?“限制離職高管減持,對創業板市場是利好,但近段時間創業板減持更多的是創投機構等股東,所以利好只能算是心理層面的,未來創業板減持不會明顯減弱。”深圳某私募人士向記者分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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