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臨時價格干預昆明主城區肉蛋限價
2010-12-07 01:19:51
每經記者 胡健 發自北京
在國務院常務會議宣布在必要時可實行價格臨時干預以應對物價上漲的半個多月后,昆明就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城市——12月3日,昆明市發改委發布2010年第2號公告,決定在主城區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袁鋼明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昆明市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也未必能見效。
今年以來,昆明市居民消費價格一直保持上漲,1至10月累計漲幅已達4.4%,連續7個月居全國36個大中城市之首,其中,食品類價格漲幅為8.9%。
因此,食品成為昆明這次臨時價格干預的主要對象,本次最高限價截取的時點是11月17日當天,限價將至明年2月28日,跨度約2個半月。
公告稱,對糧食、食用油、肉、蛋、牛奶、散裝米線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實行最高限價,銷售價格維持在11月17日前不變;大眾餐飲企業出售的米線、面條、餌絲等大眾餐飲食品,同等數量、質量的價格維持在11月17日前不變;對主要蔬菜品種實行批零差率控制,8種蔬菜分別按兩種批零差率標準執行。
臨時干預期間,生產、銷售企業若想提價,需在48小時、10個工作日前向昆明市發改委提請批準。數十家大型國有、民營和外資企業被納入申報和調價備案范圍。
公告還稱,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不改變企業自主定價的性質,不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
袁鋼明認為,昆明市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限價主要目標應該是打擊炒作,而不是如此大范圍對食品限價,這將誤傷正常經營者,將對企業近期發展和擴張造成不好影響,并可能使農民缺少種植農產品的積極性。他還稱,如此限價也未必可以限住,市場經濟下,生產者和經營者不可能做出成本與價格倒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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