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侵犯著作權 深圳律師狀告中國知網
2010-12-14 01:49:49
每經記者 蔡木子 發自深圳
深圳律師潘翔,在偶然一次查詢資料時,竟然發現自己大學時代發表的論文被中國知網收錄,只要付費,任何人都可以下載。隨后,潘翔以侵犯著作權為由,把中國知網及關聯單位告上了法庭。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和潘翔類似,論文“被收錄”而不知情的作者數量非常多,而且多數人從未得到任何報酬。
中國知網法務部徐女士昨日(12月13日)表示,“剛收到法院的通知,現在還需要核實情況,估計其中有誤會。”
是侵權還是誤會?
記者在中國知網查詢發現,潘翔的一篇名為 《論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的訂立》的文章被收錄網站收錄,下載頻次為23次。
潘翔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該文發表在1992年第3期的《法學評論》雜志上。但中國知網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公開售賣論文牟利,嚴重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權”。因此,潘翔將中國知網及其上級清華大學等一共5個單位,告上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潘翔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20萬元損失。
據悉,中國知網由清華大學、清華同方發起,始建于1999年6月,是全國收錄最多學術文獻的平臺之一。公開資料顯示,中國知網收錄了數千萬篇文獻,年下載量達30億次,日更新文獻量達5萬篇。
中國知網法務部徐女士昨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了被起訴一事。徐女士表示:“剛剛收到法院的通知,現在需要核實情況,估計其中有誤會。中國知網處理公開發行的版權事宜,一般與相關期刊簽訂書面的授權公告。同時,中國知網也會按版稅的11%支付給期刊后報酬,再由期刊按照版面和篇幅,支付給作者?!?br/>
對此,《法學評論》主辦方人士、武漢大學教授趙鋼表示,上述內容只是中國知網一面之辭。趙鋼表示:“1992年的事情已經過去很久,需要翻看與中國知網的合同?,F在雜志與中國知網有一攬子協議。”但當記者進一步詢問協議內容時,趙鋼卻未作回答。
潘翔則表示,自己從未收到中國知網的任何報酬。
“需要國家加強制度引導”
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像中國知網這類的電子學術期刊平臺,主要搜集兩類文獻,一是碩博士論文;二是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行的文章。對前者,中國知網一般是與高校簽訂協約,高校與學生簽訂授權協議;對后者,中國知網與各個雜志社談協議,雜志只需要在封面上打出“全文被知網收錄”的告示,權當完成與作者之間的授讓權。
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教授表示:“在電子學術期刊產業鏈中,使用者付費過高,而作者所得過少,大部分的利潤被中間環節的雜志社、學校和類似知網的平臺獲取?!?br/>
事實上,近年來不斷有作者向中國知網、萬方數據庫等電子學術期刊平臺提起訴訟。雖然官司打贏的不在少數,也獲得了賠償,但是電子學術期刊產業的利益分配沒有根本改變。
陶鑫良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不能否認網絡數字出版給整個出版業帶來的推動作用,因為它使傳播外延大增。但如果要讓這個產業發展得更好,還需要國家加強制度引導,行業形成合理慣性,促進產業鏈中各方收益合理化,保障作者的獲酬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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