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3 03:11:26
個稅改革將分步走
此前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曾表示,將分步實施個人所得稅。多位分析人士指出,個稅改革是一項綜合系統的改革,不會止步于提高個稅起征點。此次個稅改革傳遞出強烈信號——“十二五”期間繼續推進,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將進一步增強。
據了解,現行的分類所得稅制對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在內的11個征稅項目采取不同計征辦法,致使很多高收入甚至富裕階層繳納的個稅比重相對較低。同時我國實行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過于復雜,而世界上多數國家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混合稅制。所以,現行的稅率設計、稅制模式等都面臨優化和轉變的需要。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表示,如果僅僅提高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話,中低收入人群的受益更直接,但是中低收入的絕對值較少,而中高收入的絕對值將會更高。若縮短級次級距的話,那么則有會有所不同。
劉桓表示,從全國的情況來看,各個地方的工資收入差距很大,“一刀切”地進行減稅有待進一步完善,個稅改革還需要考慮地區收入差距,應考慮由全國人大給地方政府授權,根據當地的收入和物價漲幅自行調節。另外,應考慮將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與物價漲幅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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