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2 01:16:14
會議決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今年試點范圍覆蓋全國60%的地區,明年基本實現全覆蓋。據了解,此次試點將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這契合“十二五”社會保障體系大的原則。
會議指出,要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通過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籌集資金,與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另外,參保居民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政府對參保居民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參保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會議決定,已年滿60周歲、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居民,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社會保險法》自7月1日起開始實施,因此在這天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也是完善我國社保體系的重要舉措。
此次常務會議認為,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作出的又一重大決策,標志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對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險,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意義。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社會保障將以“保基本、廣覆蓋”的標準,增強社會保障的公平性,并借此來校正收入和財富的初始分配狀態。事實上,早在2009年,重慶市就已經啟動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其堅持的原則、試點步驟、參保政策與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如出一轍。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表示,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出,有利于我國社會服務的均等化,意味著在已經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后,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的最后一個制度缺失將徹底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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