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7 01:17:20
每經記者 李澤民 發自北京
近日,五部門對于公路超期收費的清理,引爆了累積多時的收費公路之辯。
2008年審計署的審計結果顯示,京通快速路存在不合法的收費情況,為超期收費公路。
資料顯示,全長18.6公里的京通快速路于1996年1月通車運營。1998年,北京市政府授予京通快速路特許經營權30年 (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00年,京通路隨首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京通快速路變身為經營性公路。此路建設總投資22.24億元,其中貸款總額11.9億元。
盡管早在2008年即被審計署列入超期收費公路,首創公司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卻向記者稱,目前京通快速路的車流量沒有飽和,但取消收費是不現實的,一旦取消收費,勢必造成輔路上的車擁到快速路上。
北京市路政局負責人也認為,目前京通快速日平均車流量已達7萬輛,達到2015年的設計車流量。若降低收費標準,車流量必將進一步增大,對行車速度和安全產生不利影響。
今年5月,北京市交通委的副主任李曉松表示,京通快速路通行費確定不取消。他說,當初京通快速路修建時,資金并不完全是由稅收財政支持的。由于資金能力不足,只能借助社會融資的方式,借貸修路,于是收費就不可避免。
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凱湘表示,公路收費的原因就是借貸修路,收費理應用于還貸。很多高速公路早已收回投資成本,卻仍在收費,這并不能站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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