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7 01:13:57
疑似塵肺病患者追究公司刑事責任,這在國內尚屬首例。
昨日(7月26日),佛山市禪城區公安分局相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該線索已轉至下屬高新派出所,如果控告狀屬實、達到立案標準就會立案。
工人:以刑事罪控告廠方佛山皓昕是一家專門生產人造鉆石的港商獨資企業,從2005年至今,該廠有500余名工人先后被診斷出患有塵肺病或疑似塵肺?。ǚ尾啃£幱暗犬惓#?。今年1月21日,《每日經濟新聞》曾以《佛山皓昕將停產 部分疑似塵肺病工人尚待賠付》為題報道過該事件。
截至目前,仍然有約120名工人沒有同廠方就補償協議達成一致意見,陳龍川是其中之一。他告訴記者,公司只答應給予總計1萬元的補償金,算作一次性買斷,以后身體出現什么問題,廠方不再承擔責任。陳龍川認為這是難以接受的。
今年1月份,陳龍川已經同另外幾百名工人一起,為補償事宜同廠方進行了一個多月的協商,但是最終沒有在協議書上簽字。6月21日,他再次從重慶老家趕到公司所在地佛山,就賠償事宜同廠方再度交涉,但皓昕公司方面對之前的補償方案并未作出改變。
7月22日,陳龍川等12人向當地公安部門遞交了刑事控告書,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榮承擔刑事責任。
工人們認為,該廠2005年由3個分廠合并為一個廠時,有5000名左右的員工,其中有一半職工崗位為接觸粉塵的磨鉆,是易發塵肺病(職業?。┑墓しN。然而,公司沒有采取任何相應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也未提供任何職業病防治的培訓,工人雖有工傷保險,卻沒有勞動合同,最終導致大面積的職工患上塵肺病或疑似塵肺病。
控告書還稱:“2000年前后,該公司開始提供每年一次的例行體檢。檢疫站調來一部車子到工廠,工人們排隊上去拍胸片,但檢查結果卻不告知工人,也不向工人作任何提醒?!?/p>
工人方面的代理律師劉正清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刑法第135條、139條以及《職業病防治法》第67條的規定,陳榮已涉嫌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為此,特向當地公安部門提出控告,依法追究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榮的刑事責任。
公司:控告沒有依據佛山皓昕公司負責處理補償事宜的總經理助理楊錦華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其實公司有兩種補償方案。一種是同“小陰影”患者簽訂復查協議,5年為隨訪期,這5年之內工人每年進行復查,公司報銷路費和復查費。5年到期后進行職業病鑒定,如果確診為職業病,則依法進行賠付,不能確診的,公司依據《職業病防治法》不承擔工傷責任。
另一種方案則是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賠付。對于“買斷”的說法,楊錦華予以承認,并稱,這在法律上稱為權力的讓渡或者放棄,公司給予工人某些選擇權,既然選擇這樣,肯定就有某些權力的喪失,“當然你可以不選嘛,是不是?”楊錦華說。
然而,讓工人們擔心的是,5年時間變數太多,如果公司關門,將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而如果5年之后不能確診為塵肺病,將無法獲得補償。
楊錦華稱,2005年公司第一次爆發職業病事件后,無論是區、市還是衛生部,都將公司列入重點監測名單,在這種背景下,不可能發生瞞報、虛報而不整改的情況。他還表示,公司先后耗資近億元進行了一系列整改,包括通風、著裝、勞動用品等。
楊錦華告訴記者,2005年以后入職的員工沒有新增一例職業病患者,現在新增的病例都是2005年以前有小陰影的或者處于醫學觀察期的工人。
昨日,陳龍川咳嗽著說,實在沒有辦法,也只能接受公司的方案。記者了解到,迫于生存壓力,12個人中,已有3人同廠方簽訂了補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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