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2-10 09:20:33
昨日(2月9日),保監會發布了《關于調整保險業務監管費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降低了對保險公司收取保險業務監管費的收費標準,為保險企業切實減負。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昨日(2月9日),保監會發布了《關于調整保險業務監管費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降低了對保險公司收取保險業務監管費的收費標準,為保險企業切實減負。
《通知》規定,對保險公司經營的責任險和短期健康險業務,由原來的按險企年度自留保費的1.6‰降為按1.3‰收取;其他財險業務、意外險業務由原來的1.7‰降為1.45‰收取;對保險公司經營的長期壽險業務由按原來的0.9‰降為0.75‰收取;長期健康保險業務由原來的按險企年度自留保費的0.8‰降為0.65‰。同時,這些業務監管費2012年和2013年的費率按上述標準逐年遞減10%。
同時,《通知》還規定,對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業務、農業保險業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業務、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和計劃生育保險業務仍免收保險業務監管費。
《通知》對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收費也作了調整,對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由原來的按代辦業務營業收入的1.2‰降為按代辦業務營業收入的0.9‰收取。但是《通知》對專業中介機構的收費起點提高了,其中保險代理機構、保險公估機構由每年每家不低于800元調整為不低于3000元,保險經紀機構由每年每家不低于1200元調整為不低于5000元。
《通知》對于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處的業務監管收費仍按照每個代表處每年2萬元的標準收取,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按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收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此次多個險種監管費率的下調幅度超過了0.015個百分點,按2011年保險業1.43萬億元的保費計算,此次下調為險企減負幅度約2.15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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