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6 15:32:08
為什么目前全憑唯冠(深圳)一張嘴在說,而蘋果又為何選擇了緘默?是因為蘋果公司還有其他不便為人所知的秘密嗎?
每經編輯 劉雪梅
英語里有個短語,second bite at the apple,如今被用在蘋果iPad商標權糾紛上,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有媒體本周一報道,石家莊市新華區工商局一個檢查大隊接到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商標侵權舉報之后,上周沒收了45臺iPad。一位工商局官員表示:“由于商標所有權存在爭議,產品必須停止銷售。”
唯冠科技(深圳)于2001年在中國注冊“iPad”商標,2006年,其母公司唯冠(臺北)以3.5萬英鎊將其在包括歐盟和數個亞洲國家在內的十多個市場搶注的iPad商標出售給了蘋果。直到iPad在中國內地火爆銷售之后,深圳唯冠才聲稱,其母公司不能代表其轉讓商標,它仍擁有iPad在內地的商標權。
了解一下唯冠的背景,就會讓人覺得,這儼然一個乞丐抓住了暴發戶的把柄。
一個是陷入財務困境瀕臨破產的中國地方小企業,一個是風靡全球、年度財報超預期的全球性大公司。“金蘋果”從天下掉下來,正巧砸著自己的腦袋,能不死咬不放嗎?
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唯冠的最大客戶--美國寶麗來破產,造成應收貨款未收回,加上美國對多家液晶屏生產企業提起反壟斷訴訟引發的巨額賠償,唯冠陷入債務危機。根據唯冠公告,其當時的流動負債凈額達28.7億元,38億元貸款逾期未償還,同時,其對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8家銀行負債約1.8億美元。
且不論深圳唯冠現在如何有經濟實力來打這場官司,而且勢頭愈來愈猛。思考一下,為什么蘋果公司會被抓住小辮子,被對手窮追猛打,至今還未采取任何反擊措施?
首先,2006年時,蘋果IP公司的律師在境外簽訂《商標轉讓協議》時犯了比較嚴重的錯誤,盡職調查做得不夠,也沒有及時補救,導致4年多以后讓唯冠(深圳)鉆了空子。
其次,蘋果公司的研發雖然非常神秘,但是一旦產品上市,技術和產品戰略便被業內一覽無余;同時,其商標選擇的偏好非常明顯,i是“我”的意思,以i開頭的單詞令人感覺有個性、符合潮流。多年以來,蘋果在個人電子消費產品線上,陸續發布了以i開頭的多款系列產品,相應的,在其商標名單上,i打頭的包括iPod、iPhone、iPad等29個家族商標。所以,當它要推出新的產品時,被人猜中的機率非常大。
對于大陸法系的國家和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和地區而言,他們都采用 “注冊在先” 的原則獲取商標權利,即誰先獲得注冊誰就獲得商標的專用權。因此企業如果想要到這些國家辦理商標注冊申請,就必須及早注冊,采用各種手段盡快獲得商標專用權。對于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英美法系的少數國家和地區而言,他們采用的是 “使用在先”原則,即誰最先在市場中對商標進行使用,誰就有權主張對商標的專用權。企業如果想要在這些國家獲得商標專用權,就必須盡早將商標在這些國家投入使用并同時辦理商標注冊手續。
正因如此,雖然唯冠在2000年就已經注冊iPad商標,且并不是用在電腦上,但是蘋果的平板電腦iPad若要在華銷售,就會侵權。雖然各方都認為,蘋果才是iPad商標的價值創造者,唯冠只不過充當了一個占坑者而已。
蘋果的目標太大了,被一口咬住卻甩脫不得。從以上兩點來看,這家美國企業未免“太傻太天真”。
但是,目前此案的疑點有二,媒體似乎未曾涉及。一、唯冠當年在全球注冊十多個iPad商標,到底含不含中國內地商標權?二、集團CEO和董事局主席楊榮山能否代表其子公司簽署《商標轉讓協議》?為什么目前全憑唯冠(深圳)一張嘴在說,而蘋果又為何選擇了緘默?是因為蘋果公司還有其他不便為人所知的秘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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