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01:06:29
李記
“重大節假日收費公路將免費通行”,無疑是好消息。但知曉收費公路收費狀況的人都知道,如今的公路收費問題,不是節假日免費一項,就能“一俊遮百丑”的。
比如,最簡單的算法就是,一年按365天計,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四個國家法定節假日,僅僅有20天的時間;即便有節假日免費,在一年漫長的其他345天里,收費公路依然“收費繼續”。筆者有個疑問,同樣是國家法定節假日,為什么元旦、端午、中秋就不能免費通行?難道這三個節日不夠“重大”?
或許是 “收費公路節假日免費”背后的博弈過于慘烈,四個節日能免費,已經是各方妥協的結果。這不,我們看到,前天“收費公路節假日免費”消息傳出后,有路橋公司立即喊虧,稱“一年的節假日有二十幾天,收入占到全年收入的3%~5%,如果全部實行免費,實在虧不起啊。”然而,路橋公司喊虧毫無道理。因為我們看到2010年的數據顯示,全國19家主營業務包括路橋收費項目的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為59.14%,平均凈利率也達到35.51%。尤其是重慶路橋,2011年的毛利率高達91.4%,超過了白酒行業。
此外,出現風雨雪霧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或者緊急情況,也完全應該免費通行。在日前的北京暴雨災害中,京港澳高速仍然冷血收費,致使不少車輛在京石高速地段滯留、被淹,引發輿論憤怒。至于怎樣的情況算“緊急”,還需要相關部門制定具體的規定。
公眾有理由期待能享受更多的公路免費通行的福利,而要達成這樣的目的,大致有兩種方式:一是擴大收費公路免費通行的天數;二是治本方式,逐步清理超期收費的公路,并為那些仍在收費的每一條公路,確立詳細具體的撤銷收費時間表。
就在昨天,有報道稱,2011年6月14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發出通知,宣布從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將開展收費公路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專項清理,其間禁止新增經營性普通公路。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費;收費期滿的公路收費項目,要堅決撤銷。同時,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 (點)。一年的專項清理已經過去,但停止收費的高速公路卻屈指可數。
專項清理一年收效甚微,由此可見作為“印鈔機”的收費公路,走向“免費之路”過程中利益糾葛的復雜。“重大節假日收費公路將免費通行”后,由此每年減少的收費部分,不排除會被收費公路經營方折算為延長收費的時間,在收費公路的綜合收入、建設養護成本、還貸款項、還貸期限等并不公開透明的情況下,恐怕這又會成為一筆說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賬。
顯然,如何給予公眾更多的收費公路“免費福利”,不能畢其功于一役。最有效的紓解途徑,還是促使收費公路公開收費與運營情況的更趨細化和透明;引進社會監督、人大監督,審計部門及時跟進,尤其是對“到期必須免費”的重申,也必須有具體而嚴厲的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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