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2-08-22 07:09:48
國務院日前全文印發了《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領域十大重點工程。
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投資2.3萬億
國務院日前印發《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要求各地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等節能減排目標。
《規劃》要求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
《規劃》明確:“對違規在建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有關部門要責令停止建設,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對違規建成的項目,要責令停止生產,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有關部門要停止供電供水。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產品出口。”
《規劃》還要求把能源消費總量、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能評和環評審批的重要依據,對電力、鋼鐵、造紙、印染行業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新建、擴建項目實施排污量等量或減量置換。
為推進節能減排,《規劃》要求調整能源消費結構:促進天然氣產量快速增長,推進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加強油氣戰略進口通道、國內主干管網、城市配網和儲備庫建設。
《規劃》還明確要求“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有序發展核電。”
《規劃》指出,初步測算表明,“十二五”時期我國計劃實施的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需投資約23660億元。
為強化目標責任,《規劃》明確:國務院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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