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5 01:03:25
蘇培科
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 “十八大”期間公開表示,監管機構需要對股市下跌承擔一定的責任,接受外界的批評。實際上,監管機構所要做的就是營造一個法制化的 “投資市”,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恢復“投資市”和資源配置的功能,讓股市具備價值投資的基本環境。
首先,讓A股市場告別“負和博弈”。
如果一個股票市場長期給二級市場的分紅遠低于印花稅、紅利稅、交易所規費、登記公司過戶費和券商傭金的總和,則投資者只能通過投機來博取短差,很難通過正常的分紅回報來獲取股息收益。而股息收益通常是熊市的保護傘和牛市的加速劑,如果股市沒有分紅回報作為保障,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就是“鏡中花、水中月”。
對此,郭樹清上任以來一直在強化股市分紅回報機制,為了提高股息回報率,證監會數次降低券商、交易所等交易環節的收費,“降費”力度很大。雖然最終投資者享受到的“好處”并不多,大多被券商截留,但降低交易環節的成本和提高分紅回報率的方向無誤。降低交易成本除了“降費”還得“降稅”,比如“有關部門已原則同意近期實施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旨在優化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鼓勵和引導長期投資”。
其次,要讓二級市場的投資者獲取與長期持股相對應的價值收益。
提高分紅比例和 “降費”、“降稅”只能改變“負和博弈”的格局,如果二級市場信心崩潰,股市長期低迷,也不足以吸引投資者。要想讓股市變成“投資市”,就必須要扭轉長期熊市的格局,改變一、二級市場價格和利益割裂的格局。否則,新股一上市就被爆炒,一級市場過早攫取上市公司價值,二級市場就會很被動,要么繼續玩“擊鼓傳花”的游戲,要么高開低走。為了避免讓新股過早地淪為“雞肋”,必須要盡快啟動新一輪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
辦法非常簡單,如果直接用發行價開盤、上市,不人為制造新股炒作的制度空間,減少新股在一級市場的爆炒,減少一、二級市場的差價空間,讓一、二級市場價格和利益有效銜接,就有可能改變一、二級市場價格割裂的問題。
第三,應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
要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就必須改革目前的發審機制和行政供給。當然,完善退市制度、強化中介機構的連帶責任、實施監管前移也可以凈化股市空氣。我們在證券監管方面照搬了國外成熟市場的事后監管,即對其發生的違規行為進行懲戒,但這種監管方式需要有完善的社會信用制度、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和有效的懲戒手段作為保障。但在我國資本市場,完全照搬國外事后查處的監管方式效果并不理想,監管后置未能有效遏制源頭的造假和欺詐行為,等到問題公司上市惡化之后再去追究和退市處理,其成本和對投資者的傷害遠大于事前監管。
第四,“投資市”需要法制化、市場化的環境和制度保障。
如果引入集體訴訟制度,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和違規者去交涉,這樣不但保護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而且會讓我國股市更加規范化和法制化。高昂的違規成本既可以遏制上市公司的造假沖動,也可以用外部監督機制來約束監管者的行為,以彌補監管不足。
(作者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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