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1 02:54:17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彭小東 發自武漢
每經實習記者 彭小東 發自武漢
近日,銀泰百貨(01833,HK)旗下浙江銀泰投資控股的湖北新世紀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泰新世紀)陷入一場股權紛爭。
何承富等17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反映,他們曾是湖北新世紀購物中心 (以下簡稱湖北新世紀)的股東,持有(含代持)該公司股份120萬股。但在浙江銀泰投資收購湖北新世紀完成后,卻莫名地失去了股東資格,120萬股被轉入銀泰新世紀總經理宮貴國、副總經理李先海等多人手中,他們遭受到了約3400萬元的股權侵占。
對此,銀泰新世紀堅決否認,回應稱這些所謂的股東,“其實早已自愿退股,終結了其股東地位。”
此外,對于《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是否合法也存在很大爭議。雖然隨州市曾都區法院已于9月5日駁回了何承富等人的訴訟請求,但此事并未就此消停。昨日(12月20日),何承富告訴記者,他們已向隨州市中院上訴。銀泰新世紀副總經理李先海則表示,在案件宣判之前,不便多談。
據了解,2010年11月,銀泰百貨旗下的浙江銀泰投資斥資2.48億元,將湖北新世紀購物中心84.5%的股權收入囊中。銀泰百貨當時表示,這將進一步強化集團在湖北的競爭優勢。欣喜的不只是銀泰百貨,還有持有湖北新世紀股份的部分員工,因為彼時,每股的價格已經增值了數十倍。
“可我們從未簽過字。”原湖北新世紀職工王強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時任湖北新世紀總經理的宮貴國等人,利用偽造的《股權轉讓協議》侵占員工的股權。
資料顯示,湖北新世紀公司設立時,99位顯名股東共持有520萬股(含代持)。后來何承富、王德美等17名顯名股東離開公司,他們的120萬股(含代持)莫名落入宮貴國、李先海等人囊中。
對上述《協議》的真偽,宮貴國在法院的《答辯狀》中未予置評,但堅稱該《協議》是“為完成公司注冊的聯系性而完成的形式要件意義上的一種手續,并非法律意義上完整股權轉讓,該《協議》并未實際完成轉讓對價行為”。
對此,記者致電宮貴國,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李先海則表示,對方正在上訴,案件宣判前,不好多談。
據了解,9月5日,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為,“不能認定該協議真實存在,也就無所謂有效與無效”,駁回了何承富等人的訴訟。
除了上述《協議》的合法性之爭外,是否存在退股,也是爭論焦點。銀泰新世紀方面在《答辯狀》中表示,上述職工其實已于2003年7月~2004年8月期間,陸續退股并領回了股金。“錢都拿回去了,有條子的。”李先海如是說。
記者獲得的一份 “企業改制職工財務結算卡”顯示,一位包姓職工于2003年5月31日領取了“四年加班費”等款項總計16400元。其中,“原有股本”為12000元。
一位法律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股份制公司本身就不存在退股的說法,只能轉讓。
銀泰新世紀方面稱,何承富等人根據當時《湖北新世紀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職工分流安置辦法》第六條的規定,于2003年選擇了退股,并表示,“僅憑1999年的公司章程和當時的發起人名冊記載的內容作為其請求確認其股東地位和股權收益權,于理于法不容。”
一位顯名股東說,他在2003年確實拿到了一筆錢,但他將其理解為了“投資收益”,因為“沒有任何關于‘退股’的協議。”
轉讓協議是否合法?退股一說是否存在?這些疑團將留給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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