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3-02-18 08:58:20
保監會17日發布消息稱,支持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目前,已有人保資產、泰康資產、太平資產三家公司申請發行的5只股票、債券、基金型產品獲備案。
保監會17日發布消息稱,支持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目前,已有人保資產、泰康資產、太平資產三家公司申請發行的5只股票、債券、基金型產品獲備案。
保監會公布的《關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產品限于向境內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資人發行,包括向單一投資人發行的定向產品和向多個投資人發行的集合產品。
向單一投資人發行的定向產品,投資人初始認購資金不得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向多個投資人發行的集合產品,投資人總數不得超過200人,單一投資人初始認購資金不得低于100萬。
通知明確,產品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產品投資范圍包括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等投資品種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在產品合同和產品募集說明書中說明相應的投資比例、估值原則、估值方法和流動性支持措施等內容。
通知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行集合產品,應當制定風險揭示書充分揭示風險。
通知稱,險資管理公司發行資管產品,實行初次申報核準,后續產品事后報告。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認為,新規出臺可使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受益。險資最擅長固定收益類產品管理,在資產管理上應發揮其在這方面的優勢。
保監會曾于2006年放行過華泰、人保、太保和泰康等四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此項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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