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6 01:05:4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記者 曾劍
ST天龍 (600234,前收盤價4.52元)控股權轉讓一波三折后最終告吹。公司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東太和恒順“關于收到人民法院支付令的函”,因其沒有履行全額返還綿陽耀達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耀達投資)2億元并支付利息的義務,耀達投資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太和恒順正在籌劃ST天龍向耀達投資兄弟公司四川波鴻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波鴻實業)的非公開增發購買資產事宜。如今支付令的出現猶如橫在雙方間的一道鴻溝,ST天龍非公開增發一事是否會因此受到波及?
交易雙方反目
據ST天龍公告,3月21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向太和恒順送達了支付令。該支付令的主要內容為:申請人耀達投資于3月14日申請支付令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太和恒順投資已簽署《關于終止〈股份轉讓協議書〉之協議》,約定被申請人太和恒順投資全額返還申請人耀達投資2億元并支付利息。但是,太和恒順投資沒有履行約定給付義務。
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經審查后,發出支付令:被申請人太和恒順投資應當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支付申請人2.01億元整。
讓人唏噓的是,就在十幾日前,太和恒順與耀達投資還是交易對手,轉眼間便已經反目。今年1月6日,太和恒順與耀達投資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書》。協議約定耀達投資受讓太和恒順持有的ST天龍3810.72萬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8.82%。若股權轉讓順利完成,耀達投資將成為ST天龍的控股股東。
然而,上述股權轉讓事宜最終未能完成。3月11日,交易雙方又簽署了《關于終止〈股份轉讓協議書〉之協議》。雙方約定,太和恒順應當在終止協議簽署之日起兩日內,向耀達投資全額返還已支付的股份轉讓價款2億元,并支付資金占用利息100萬元。
顯然,太和恒順沒有按照約定支付2.01億元,耀達投資隨之在3月14日申請了支付令。
重組或受影響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太和恒順正在籌劃ST天龍向耀達投資兄弟公司波鴻實業的非公開增發購買資產事宜。3月13日,ST天龍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太和恒順正在同波鴻實業商討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收購威斯卡特100%股權的事宜。波鴻實業與耀達投資為同一實際控制人耀貴投資控制,屬于兄弟公司。
支付令的出現使得投資者對該重組的前途擔憂。
不過,也有投資者認為,支付令或是雙方共同謀劃的以債務換股權的行為。該人士認為,2億元不是一個小數目,雙方卻約定在2日內返還,這一點就十分蹊蹺。由于雙方在簽署《關于終止〈股份轉讓協議書〉之協議》時約定,在太和恒順全額返還股份轉讓價款及付清資金占用利息之前,其所持有的ST天龍3810.72萬股股份仍然作為質押財產質押給耀達投資。只要太和恒順最終沒能返還轉讓款,其持股就將歸耀達投資所有。他特別指出,2012年6月,太和恒順便是通過債權換股權的方式取得了ST天龍控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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