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9 00:32:16
◎譚浩俊
3月25日,銀監會下發通知,重拳治理理財產品,規范理財業務投資運作,防止業務規模過快擴張引發系統性風險。
銀監會的舉動,無疑是站在風險防范的角度,對銀行在理財業務方面進行的一種強制干預和強力監管。仔細分析,不難發現,這樣做還存在某些方面的缺陷。按照銀行目前在理財產品開發和業務拓展方面,遠不是系統性風險那么簡單。更多情況下,銀行的理財產品,已成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一種噩夢。
眾所周知,銀行在理財業務方面極不規范。不僅開發的理財產品不適應市場要求,不適合投資者需求,而且在理財產品業務的拓展和經營過程中,行為也不規范,手段也不正常。相當一部分理財業務,是通過信貸資金投放,強制“推銷”給貸款人的,是名符其實的霸王行為,且收取的中間業務費相當高。
即便如此,銀行在理財業務方面,業績依然很差,效益不佳,少數銀行甚至出現了巨額虧損,風險隱患十分嚴重。
按照發達國家銀行理財的成功經驗,銀行在開辟理財業務、開發理財產品時,除了業務拓展的需要之外,更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為居民和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服務,開辟更多的投資通道。
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多數銀行在開辟理財業務方面,首先考慮的都是自身利益,而不是為居民和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投資理財服務。在開發理財產品時,根本不考慮市場的需求和投資者的需要,也不考慮產品可不可行。所開發出來的理財產品,絕大多數不適合居民和投資者的要求。最終,只能依靠信貸手段,強行將理財產品“推銷”給需要貸款的人,特別是融資矛盾比較突出的中小企業。造成貸款人在獲得貸款的同時,還需要購買大量銀行理財產品,大大增加了貸款人、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負擔。
有數據顯示,2012年,商業銀行全年累計實現凈利潤已達1.24萬億元,同比增長18.9%。雖然與上年相比,增速有所放緩,但是,日均34億元的利潤,還是讓其他行業、特別是實體企業羨慕不已。
在這樣的利潤水平下,銀行在開拓理財業務方面,仍然把自身利益放在首位,不擇手段地“推銷”理財產品,確實讓人難以理解。
筆者并不反對銀行拓展理財業務,也不反對銀行關心自身利益。前提是,必須為消費者和投資者提供良好的服務,而不是利用強勢地位,迫使消費者和投資者接受。開發的理財產品,必須把居民和投資者的需要放在首位。
銀監會重拳出擊,對銀行理財產品進行全面治理,必要而及時。值得注意的是,對銀行理財產品的治理,決不能只放在防范系統性風險方面,還要放在經營行為是否規范方面。要通過治理,讓銀行充分認識到理財業務也是一項服務性業務,必須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投資者的需求,認真地研究與開發、推廣與經營,而不是閉門造車,隨意拿出一款理財產品,強行營銷,尤其是與信貸資金投放掛鉤,迫使貸款人購買理財產品,增加貸款人負擔。一旦發現這樣的現象,監管部門應當嚴厲處罰,決不手軟。切不可再讓銀行理財業務和理財產品,成為貸款人、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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