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3-04-18 10:00:01
用中央企業凈利潤彌補全民社?;穑侨駠匈Y產變現和分紅的過程,是全體人民分享國企改革成果的必然結果。
張連起
審計署發布的2013年一號審計公告針對“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提出四項具體問題,包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范圍不完整、現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收繳比例仍偏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公共財政預算功能定位不夠清晰、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不細化等。報告指出,財政部正結合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實際,研究調整和提高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的合適途徑和方式。
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立初期,按照“合理、適度、從低”的原則確定國有企業稅后利潤上繳比例。根據行業性質不同,一般競爭類中央企業的紅利上繳比例是10%,資源類中央企業上繳比例是15%,軍工科研類中央企業的上繳比例在5%,煙草類中央企業為20%。
隨著中央大型企業改革的深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財政部和國資委據以制定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批轉的《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全面建立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國有資本收益,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范圍。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間在現有比例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
2012年,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2.5萬億元,同比增長9.4%;實現利潤總額1.3萬億元,同比增長2.7%;累計上交稅金總額1.9萬億元,同比增長13%;中央工業企業百元營業收入上交稅金7.6元,比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出3.1元。中央企業既有盈利能力、又有現金流量回應社會的關切,承擔起應有的全民責任。否則,社會公眾會認為中央企業把累積利潤沉淀在企業自我循環,目的在于增加壟斷福利。
中央企業利潤民有民享。鑒于全國養老金存在2萬億的支出缺口,因此,應將中央企業上繳利潤增量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用于彌補養老金缺口和社會保障支出。考慮到中央企業所在行業性質,經過測算:國有資產在首次發行股票時,應將劃撥給社保基金的比例從現行的10%提高至35%。一般競爭類中央企業和軍工企業上繳比例要在現有基礎上增加5個百分點,資源類中央企業增加15個百分點,煙草類中央企業增加30%。即使如此,也遠比法國國有企業稅后利潤上繳50%,瑞典、丹麥、韓國等國有企業利潤上繳比例1/3甚至2/3要低得多。
用中央企業凈利潤彌補全民社保基金,是全民國有資產變現和分紅的過程,是全體人民分享國企改革成果的必然結果。國資委不應就此斤斤計較,理應在保障和改進民生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這是中央企業體現社會價值的關鍵抉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攻堅階段中央企業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利益的“機會之窗”。
(作者系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