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5-09 08:29:58
每經記者 李聽 發自上海
5月8日,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業務范圍分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財產保險公司和人身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進行歸類細分,并確定了相應的準入和退出條件。根據《辦法》,一家壽險新公司如果想要經營常見的分紅險或萬能險業務中的一項,其最低的注冊資本門檻是10億元。
保監會方面表示,出臺《辦法》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對業務范圍的合理劃分,鼓勵保險公司發展保障型業務。通過適當限定新設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在源頭上增強保險公司精耕細作、注重服務、不斷創新的內在動力。同時,通過將業務范圍調整與償付能力等監管指標掛鉤,促使保險公司提高自身的資本管理能力、風險管控水平和合規經營意識。
據了解,《辦法》根據保險業務特性,首次將保險公司業務范圍分為“基礎類業務”和“擴展類業務”兩類。其中,財產保險公司基礎類業務包括機動車輛保險、企業/家庭財產保險及工程保險、責任保險等;擴展類業務包括農業保險、特殊風險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等。人身保險公司基礎類業務包括普通型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分紅型保險、萬能型保險,擴展類業務包括投資連結型保險和變額年金。
《辦法》規定,新設保險公司,只能申請基礎類業務。新設財險公司在申請基礎類業務的具體操作上,以人民幣兩億元的最低注冊資本設立的,只能申請一項基礎類業務;此外,每增加一項基礎類業務,應當增加不少于人民幣兩億元的注冊資本。
而新設人身險公司在申請基礎類業務時,以人民幣兩億元的最低注冊資本設立的,只能申請普通型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中的一項;每增加三項中的一項,應當增加不少于人民幣兩億元的注冊資本;申請前三項以及第四項、第五項之一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第四、第五項指分紅險和萬能險)。
同時,《通知》要求保險公司變更業務范圍應當經保監會批準。保險公司在申請擴展類業務時,《辦法》都對其資質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如財產保險公司申請農業保險業務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持續經營三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個季度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等。
有保險行業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新《辦法》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原則,分別確定了各項業務所對應的準入資質。對規范險企公司治理、內控制度、服務能力建設等作出了綱領性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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