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6-07 21:52:07
為了防范風險,規定為了保險機構建立隔離措施,要求保險機構銷售基金的結算資金與保險機構自有資產進行有效隔離。
每經網6月7日北京訊(記者 張威)
保險機構正式獲準開賣基金!
6月7日,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保險機構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簡單稱“規定”),對保險機構的資格、從業人員等作出嚴格規定,并要求保險機構銷售的基金與自有資產進行有效隔離。 根據規定,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并且有專門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代理公司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也要求有專門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其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
規定對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有明確規定,要求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于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于30人,并對工作經驗有嚴格要求。
另外,規定要求保險機構的基金銷售人員只能在一個保險機構從事基金銷售業務,不得在其他機構兼職從事基金銷售業務。
為了防范風險,規定為了保險機構建立隔離措施,要求保險機構銷售基金的結算資金與保險機構自有資產進行有效隔離。
規定明確,保險機構銷售基金時應當采用非現金交易方式,禁止保險機構或者銷售人員接受基金投資人用于基金投資的現金。“保險機構的基金銷售人員從事基金銷售活動不得同意或者默許他人以其本人或者所在機構的名義從事基金銷售業務;違規接受投資者全權委托,直接代理客戶進行基金認購、申購、贖回等交易。”據悉,規定至發布之日起實施。
業內人士指出,允許保險公司賣基金有望改變在基金銷售渠道中,銀行一家獨大的局面,但相關人士也提醒消費者,無論通過什么渠道購買,消費者都應清楚了解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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