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3-06-25 08:40:21
多位律師均認為,公司騙取節能補貼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必須嚴格按照《刑法》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個人處以徒刑,對單位處以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原標題:上海大眾騙補事件發酵 專家稱公司已構成詐騙罪
被審計署點名騙取財政節能汽車補助近1700萬元之余,雖然上海大眾很快發布了關于此事的聲明,但顯然,公司把責任推到個別經銷商身上,稱其“在申報工作中存在疏忽造成誤報”一說,很難讓公眾信服。
“大眾品牌的知名度很高,上海大眾作為一家跨國公司,竟然也會出現騙補這樣的事情。我認為公司最起碼應該給公眾道個歉,表明一下自己誠懇的態度,不要覺得不被查出來就沒事了,查出來了就趕緊推到經銷商身上。”有不愿具名律師告訴記者。
對此,多位律師均認為,公司騙取節能補貼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必須嚴格按照《刑法》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個人處以徒刑,對單位處以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律師稱公司構成詐騙罪
“不管是誰的疏忽,有意也好,無意也罷,對于上海大眾來說,公司肯定存在沒有盡職盡責的問題。”上述不愿具名律師告訴記者,除此之外,公司僅僅將騙補資金歸還,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審計署公告顯示,上海大眾通過申報5570輛不符合節能汽車申報條件的車輛,違規獲得中央財政節能汽車推廣補助資金1671萬元。審計指出后,上海市財政局已收回上述資金。
也就是說,公司部分不符合節能汽車申報條件的車輛也在享受著節能汽車的待遇,領著國家財政補助資金。“以虛假的東西騙取國有財政補貼,明顯屬于詐騙國有資產,必須嚴格按照《刑法》規定,依據詐騙罪處理,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不進行處罰,以后還有個人或企業仍會這樣做。”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勤國向記者表示,雖然公司歸還了騙補資金,但歸還的是贓款,還需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對金融詐騙罪有如此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此,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楊兆全也持同樣觀點。“按照《刑法》規定,我認為騙取節能補貼的行為,應該構成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屬于詐騙。單位犯罪的案件,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個人處以徒刑,對單位處以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他說。
6月24日下午,記者致電上海大眾公司總機,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應嚴懲騙補企業
雖然法律有相關處罰規定,但是,此次審計署公布的對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三款科目”348個項目單位整改情況中,“正在整改中”以及“所涉資金已歸還當地財政局”是多數項目單位最多的解釋。
難道說,公司騙取國家財政補貼僅僅一還了之?“不是國家在這方面沒有法律規定,只是相關部門沒有意識到公司已經構成詐騙罪。這個時候,公安局就應該介入了。用欺騙手段獲取國家補貼,這就是詐騙。對于上海大眾來說,公司最起碼應該給公眾道個歉,相關責任人同時需要受到處罰。”孟勤國說。
此次,除了上海大眾之外,被審計署曝光騙補的名企不少,上海通用、重慶鋼鐵、格力、四川長虹等均被點名。
涉及金額最大的是重慶鋼鐵。旗下重慶市第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在場外配套及三期工程項目中,公司將申請獲得的中央財政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重大示范項目投資補助資金9960萬元,挪用于企業經營等方面支出。同時,公司在淘汰落后產能項目中,采取虛假淘汰的方式,騙取中央財政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765萬元。公司兩個項目騙補金額達到1.07億元。
“這個問題不是一家、兩家企業的問題,這是國家的財政補貼問題。如果當地財政部門人員審計之前就知道,這就構成了貪污。如果確實不知道,那么公司的詐騙罪肯定成立,根據《刑法》規定,相關責任人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孟勤國表示。
“對于這些知名企業來說,利用節能環保等項目騙取國家補貼,給公司形象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很大的。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國家補貼資金后續使用的管理監督,對于違規企業,要按照法律規定嚴懲,增加企業違規成本,以儆效尤,減少企業騙補行為的發生。”上述不愿具名法律人士說。
原文鏈接:http://zqrb.ccstock.cn/html/2013-06/25/content_363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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