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5 00:39:37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裴文斐 發自上海
每經記者 裴文斐 發自上海
7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決定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包括取消服務貿易購付匯核準、小額交易無需審單等措施,以進一步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指出,此次改革以推進外匯管理便利化為宗旨,提高境內機構和個人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業務的便利度。具體包括:取消服務貿易購付匯核準,所有服務貿易購付匯業務均可在金融機構直接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下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無需審單。
另外,服務貿易小額收付匯業務可在金融機構直接辦理,金融機構對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下的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原則上可不審核交易單證。通過此項措施,可以使絕大多數服務貿易業務實現便利化。對于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金融機構仍需審核單證;對于仍需審核單證的業務,審單要求也進行了多項簡化。對現行的數十類單證審核規定進行簡化與合并;取消對絕大部分主管部門核準、備案文件的審核要求;取消對外付匯稅務證明等;放寬境內機構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境外存放條件,允許企業集團服務貿易外匯收入集中存放境外。
其中,單筆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無需審單的新政策給予了企業很大便利,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項改革措施是根據我國服務貿易金額小、筆數多的實際特點制定的。
“5萬美元這個分界點的確定,則是建立在對近年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的詳細統計、分析的基礎上的。”上述負責人表示,“根據2012年數據統計結果,取消對單筆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企業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單證審核,按筆數計算,可覆蓋約88%的企業服務貿易交易,從而便利了我國絕大多數服務貿易企業。”
“其余12%需在金融機構審核單證的服務貿易交易,其金額約占企業服務貿易交易總金額的92%。這種抓大放小、突出重點的管理方式,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外匯管理效率,降低社會成本。”上述負責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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