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3-08-30 09:04:27
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29日在港簽署《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十,進一步放寬在多個服務貿易領域的市場準入條件,當中包括允許符合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在上海、廣東省和深圳各設立一家兩地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港資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達51%。
在證券方面,允許港資證券公司申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時,按照集團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計算;允許符合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按照內地有關規定,在內地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港資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同時,支持符合資格的香港保險(放心保)業者參與經營內地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對香港保險業者提出的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考慮并提供便利。
此外,在新的補充協議下,香港的銀行在內地的營業性機構,經批準經營港資企業人民幣業務時,服務對象可包括依規定被認定為視同香港投資者的第三地投資者在內地設立的企業。
補充協議十包括65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以及8項加強兩地金融合作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在服務貿易領域,內地在法律、建筑、計算機、房地產等28個原有領域將會進一步開放,并首次允許香港殯葬業者在內地以獨資或合資等方式投資,經營除具有火化功能的殯儀館以外的殯儀悼念和骨灰安葬的業務。
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兩地將進一步加強商品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合作。
商務部副部長高燕致辭時說,補充協議十有三個亮點:一是不斷增加CEPA的開放深度,部分領域實現較大突破;二是拓寬了服務提供方式;三是在廣東先行先試的內容繼續增加。
原文:http://news.hexun.com/2013-08-30/157569557.html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