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3-09-01 10:18:21
“校服統一招標”漏洞多多
河源紫金校服壟斷事件并非個案。今年上半年,上海抽查的校服中約有三成不合格,甚至還檢出了致癌物質,出現問題的企業3年間4次抽查不合格,卻還能繼續生產。記者調查發現,校服生產和供應中可鉆空子的環節不少。
目前,各地都在實施校服統一招標,但是各自為政,缺少招標規范,給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腐敗行為創造了空間。如廣東紫金縣采取的是河源市市級統一招標,廣州市則采取12個行政區獨立招投標的方式,而上海等地則采取了以學校為主體進行單獨招標的方式。
1993年國家教委印發《關于加強城市中小學生穿學生裝(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這是到目前為止教育部專門規定校服問題的唯一一個文件,其中并未對校服招投標方式做出明確要求和規定。
而一些地方政策法規也并未對此進行統一明確規定。如2009年廣東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其中規定:“校服的制作實行公開招標,盡可能降低費用。具體的招標辦法由地級以上市教育、價格、財政、糾風部門制定”。
即使實施了統一招投標,但校服競標單位資質審查仍排除不了“父子兵”、“夫妻店”。長期從事校服招投標工作的廣州市教育裝備中心副主任劉熾賢坦言,在校服的招投標中,他們只能做到直接參與招標的工作人員與投標人沒有利害關系。但是“上級領導是否會與競標單位存在利害關系,我們就無法獲悉,這需要紀委的介入。”
他說,在對競標單位的資質審查上,只是集中于對企業規模、設備、人員資質、生產水平、承擔風險能力等基本審查,其他方面的審查難以涉及。因此,如果沒有檢舉舉報的話,較難發現干部利用職務之便的牟利行為。
實際上,由于購買校服并不涉及財政資金,也不屬于政府購買設備或服務,因此,究竟對校服采購是否需要進行招投標在業界仍然存在爭議,對招投標工作應如何開展也沒有具體的操作規范。
廣州市教育裝備中心后勤產業管理辦公室主任張聘輝說,目前,對于校服問題的一些規定,主要都是紅頭文件,而沒有相應的法規。廣州市校服招標工作主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政府采購法》,但這些法律對于校服招投標工作并不完全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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