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6 00:56:24
◎曹中銘
本周二,停牌近4個月之久的高鴻股份復牌,其開盤即漲停,周三再次“一”字漲停,上市公司的一份公告道出了原委。公告稱,擬以7.65元/股定增6776.34萬股收購高陽捷迅63.649%的股權。顯然,該上市公司欲實施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鑒于高陽捷迅2012年度與今年上半年不錯的業績,在全資控股之后,也將會提升上市公司的業績水平,進而提升其投資價值。
當然,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其背后是否存在內幕交易是市場非常關注的。高鴻股份今年6月3日開始停牌,根據《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的規定,像高鴻股份這樣的資產重組行為,“上市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內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親屬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前6個月內有無持有或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相關文件,并充分舉證相關人員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那么其6個月的窗口期為去年12月初至今年6月3日。而上市公司的法律顧問天銀律師事務所通過核查后認為,窗口期內不存在內幕交易。
但事實卻值得商榷。據報道,不僅上市公司子公司的高管及其親屬、內幕交易知情人的配偶等在此期間均交易過高鴻股份的股票,甚至交易方之一的分析師父母、重組顧問天銀律師事務所旗下簽字律師的配偶等均從事過短線交易。而按照律師事務所的說法,由于上述人員交易的數量較小,且沒有利用內幕信息,不屬于內幕交易,不構成本次重組的法律障礙。
上述人員交易高鴻股份的時間段頗值得回味。均在窗口期內、都是短線交易,并且收益均“奉獻”給上市公司,由于高鴻股份6月3日開始的停牌不會是上市公司一時頭腦發熱的結果,而是經過了充分的醞釀、籌劃,這中間必定有一個過程。在此期間,上述人員顯然均很容易獲取相關信息,進而為其內幕交易提供可能。另一方面,如果沒有違規行為,既然獲得了收益,就應該為個人所有,其冒著風險將交易所得上繳上市公司,真的有這個“必要”嗎?對于高鴻股份窗口期出現的離奇的交易情況,個中是否存在內幕交易,監管部門應該進行徹查,以給市場一個交代。
資產重組日益升溫,伴隨而來的是內幕交易的增多。來自證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已成為內幕交易的高發地。因為內幕交易,為數不少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紛紛“被夭折”。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背后,往往意味著財富神話與暴富的故事。因此,如果能夠作為一名“先知先覺”者提前“潛伏”其中,利益往往是非常誘人的,這也是那些不惜鋌而走險者頻頻違規的動力所在。違規必須付出代價,特別是對于內幕交易這顆“毒瘤”而言,更應該進行嚴懲,而不能留下任何“死角”,也不能因為買賣股票的數量少,對市場的影響小而“放任自流”。畢竟,嚴懲內幕交易,不在于其數量與影響,而在于內幕交易的行為與性質。內幕交易中無論出現的是“老虎”還是“蒼蠅”,都必須一視同仁,都必須“嚴”字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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