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8 00:43:32
◎郭文婧(華中師范大學副教授)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成立,意味著我國第一個國際意義上“境內關外”的經濟自由區正式開始運轉。在上海自貿區,金融領域的改革和開放備受關注,它擔負著兩個重要方面的期待:一是為解決當前外貿出口急速下滑尋找良方;二是為全國意義上的金融進一步開放探路。
金融領域的改革和開放與自貿區建設相輔相成,為了充分發揮自貿區的功能,使商品進出自由、資金進出自由、貨幣兌換自由和人員進出自由,自貿區在一定程度上也往往是“金融自由”。正因為如此,自貿區往往也就發展成為了地區乃至世界的金融中心。
由于我國匯率、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我國金融業也還未發展到成熟混業經營階段,無論是對本國資本和金融機構進入外國市場,還是對各類金融機構進入我國金融市場,都還存在一定的限制,資本流動也不可能完全自由化,尤其是我國目前獨立分業的金融監管體系,綜合因素導致我國自貿區金融改革細則出臺的延后。其實,“利率市場化”、“資本項目開放”、“離岸中心建設”等領域的改革,備受期待,本身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改革的節奏和路徑選擇問題,究竟要快還是慢,尺度是大還是小,要局部試點還是全盤推開?上海自貿區國家“試驗田”的角色實際上也已經暗示,在上海自貿區試驗成功之前,國內其他地方自貿區獲批的可能性較小。
漢堡自由港、迪拜自貿區的發展經驗表明,不同定位的自貿區,可以有不同的金融自由方案。但是,當前世界范圍內自貿區之間的競爭在加劇,尤其是美國主導的“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伙伴協議”和“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議”談判正式啟動,試圖在新一輪自由貿易的競爭中搶占制高點,以有利于重新制定全球貿易新規則,全球自貿區更是“暗戰洶涌”。
筆者認為,上海自貿區的金融“試驗”,不妨從世界主要自貿區的實踐中借鑒經驗:第一,學習借鑒迪拜的模式,先實行分離型模式,將自貿區金融市場、境外金融市場與國內金融市場嚴格區分開來,并建立自貿區獨立的金融服務管理局作為混業監管機構;第二,學習借鑒德國的做法,在符合國家整體金融開放策略的基礎上,謹慎和循序漸進地進行,先以服務自貿區內企業為主,適度創新突破現有政策約束,待證明之后再逐步推向全國。
當代自貿區的發展,已經從最原始的貨物進出自由發展成少監管、不官僚、低關稅和貿易自由的新型自貿城。國際上自貿區的經驗表明,自貿區的設立及相應的配套制度的設計一般能夠為該區域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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