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3-12-30 09:28:57
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王屹) 力帆股份27日董事會決定,對參股公司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核算方式由成本法變更為權益法。公司表示,該變更是合理的,能更加準確的反映公司對重慶銀行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情況。業內人士指出,該變更將直接導致力帆股份2013年業績大幅增長。
資料顯示,2003年6月至8月,力帆股份共支付1.51億元通過增資及收購的形式獲得重慶銀行1.51億股股份,后經過歷次縮股及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后,截止2013年10月,公司持有股數約1.30億股,占當時重慶銀行股本比例約6.41%,為第六大股東,力帆股份一直對其按成本法進行核算。
今年11月8日,在重慶銀行H股上市僅三天,力帆股份公告稱,其境外控股子公司通過香港聯交所二級市場陸續購買重慶銀行的H股1.39億股,耗資約8.32億港幣,約占重慶銀行發行后總股本的5.17%。這樣截止12月,力帆股份與力帆國際合計持有重慶銀行約2.69億股股份,占比約9.93%,為重慶銀行第三大股東。
對于此次變更會計核算政策,力帆股份解釋,“公司目前穩定持有重慶銀行9.93%的股份,且派有董事會成員,直接參與了董事會的運作,雖對其不具有控制,但對重慶銀行的經營決策具有重大影響。”因此,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的相關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變更會計核算方式對公司業績有何影響?某注冊會計師告訴中國證券網記者,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所實現的投資收益與參股企業利潤無關,僅在收到被投資企業現金分紅時才能體現投資收益;而采用權益法核算,公司則可按照所投資的股權比例享受參股企業所實現的凈利潤。
根據力帆股份自家測算,公司變更會計核算方式,根據重慶銀行已披露的2013年半年報,公司2013年半年度凈利潤與未變更會計核算方式相比將增加約1.41億元。據此合理預測,公司全年度預計凈利潤與未變更會計核算方式相比,增加值占其凈利潤的比例將有可能超過50%。
據查閱,重慶銀行2012年實現凈利潤約19億元,若按20%的銀行業平均增速測算,2013年其凈利潤可達約23億元的水平。假設重慶銀行仍延續2012年利潤分配方案10派0.7元(含稅)算,采用成本法核算,力帆股份只能分到1883萬元(含稅)的紅利;而采用權益法核算后,力帆股份則將按9.93%的股比坐享2.28億元的投資收益。假如公司其它主營業務保持不變,那么公司2013年凈利潤將由此勁升58.46%!
http://ggjd.cnstock.com/company/scp_ggjd/tjd_bbdj/201312/28621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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