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4-03-25 12:54:31
編者按:“看得見,摸不著”——這形容的不是鏡花水月,而是部分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心中,預期收益幾乎永遠被放在了考量的第一位,然而很多時候,預期收益率的表述更像是暗藏釣鉤的“餡餅”,看似美味,實則難以下咽。
預期收益率縮水1/4從6.4%至4.78%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把募集期設長,又把清算期靠近假日,是因為預期收益率超過6%的短期理財產品無利可圖,除了0.2%的銷售費外,留給銀行的超額業績管理費的空間很小,而這部分收入才是‘大頭’
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把募集期設長,又把清算期靠近假日,是因為預期收益率超過6%的短期理財產品無利可圖,除了0.2%的銷售費外,留給銀行的超額業績管理費的空間很小,而這部分收入才是‘大頭’
“理財產品說明書中標明的預期收益率高達6.4%,而經過實際測算,投資者資金的每日平均回報年化尚不足5%”,這種“錢去哪了”的懸疑劇在銀行短期理財產品中經常上演。
“銀行之所以要把募集期設定的比較長,又盡量把清算期靠近節假日,是因為預期收益率超過6%的短期理財產品已經基本無利可圖,除了0.2%的銷售手續費外,留給銀行的超額業績管理費的空間很小,而這部分收入恰恰才是銀行理財產品手續費收入中的‘大頭’”,一家上市銀行零售業務負責人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而且,拉長高收益理財產品的實際資金占用時間既可以憑借表面上的高收益率保持銀行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又可以隱性降低資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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