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9 00:17:40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區家彥 發自廣州
每經記者 區家彥 發自廣州
繼早前杭州與東莞卷入 “限降令”漩渦后,佛山也試圖對售價降幅過大的樓盤進行網簽限制。
根據《廣州日報》日前報道,佛山物價部門表示,售價降幅超10%的樓盤網簽將受到限制,開發商需重新辦理明碼標價手續。對于這種變相“限降令”,上述城市物價部門表示,政策是希望規范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申報備案行為,并非禁止降價干擾市場。
根據佛山市物價部門回應,早在2009年7月3日,市物價局、市建設局聯合頒布了 《關于規范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和預售行為的通知》,要求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過程中如需調整價格 (指銷售價格高于或低于《商品房銷售價目表》所標示的價格10%),應重新辦理該項目《商品房銷售價目表》、《商品房銷售價格相關信息公示表》等明碼標價的標價方式監制手續,今年4月1日起實施的《佛山市物價局、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和預售行為的通知》也繼續沿用了此項規定。
據悉,目前佛山市的商品房網簽辦理系統具體由住建部門管理,該系統顯示的與價格相關的信息,是由商品房經營者將已經通過價格主管部門明碼標價監制的 《商品房銷售價目表》上傳至系統生成,對于高于《商品房銷售價目表》所標示的價格,或者低于 《商品房銷售價目表》所標示的價格10%的商品房,該系統將限制辦理。
“之前確實是已經有相關的報備措施,但沒有很嚴格去執行,此前我們試過有樓盤降價幅度超過10%也可以成功網簽,現在物價局的表態應該是要嚴格執行相關措施。”華南某大型房企佛山項目營銷經理私下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多位業內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嚴峻的市場壓力才是地方政府希望通過行政手段減緩降價壓力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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