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8 01:26:50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張喜威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張喜威 發自北京
債市“零違約”的神話,因“11超日債”無法按期全額付息而被打破之后,另一只債券或許將開創債券市場的新紀元——首單本金違約已隱現。
上海清算所(以下簡稱上清所)于本周三(7月16日)公布的《華通路橋集團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到期兌付存在不確定性的特別風險提示公告》顯示,“由于截至目前企業董事長王國瑞先生仍在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未返回企業主持工作,‘13華通路橋CP001’到期兌付存在不確定性。企業目前正在通過多種途徑籌集償債資金。”
“與‘11超日債’違約相比,‘華通路橋事件’對債券市場具有更大意義,也會有更為深遠的影響。”中信證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首席分析師鄧海清博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整體而言,這將利好利率債和高等級的信用債,而低等級的信用債則將面臨估值重構;預計,在“華通路橋事件”爆發的當下,違約事件的爆發趨勢仍將持續,債券市場正處在“啟蒙時代”向“文明時代”邁進的過程中,信用風險的作用將會得到提升。
銀行間市場恐現本金違約
2014年3月4日,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11超日債”第二期利息無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
這意味著,債市“零違約”的神話就此被打破。對此,有市場人士分析認為,“11超日債”屬于利息償還問題,根據剛性兌付的定義,在更窄的意義上,利息不能償還,還不能算作剛性兌付被徹底打破。
不過,上清所網站上本周三(7月16日)發布的一則風險提示公告,透露出的信息引起了市場神經再度緊張。
據了解,“13華通路橋CP001”發行金額為4億元,發行期限1年,到期兌付日為2014年7月23日,本計息債券利率為7.3%,應償付本息金額合計4.292億元人民幣。
此外,聯合資信評估有限公司7月14日發布公告,將華通路橋集團有限公司列入信用評級觀察名單,并在該公司發布風險提示公告后(7月16日),立即將華通路橋集團有限公司主體評級由AA-、展望穩定調降到BB+、展望為負面,債項評級則從A-1下調到B。
對此,“與此前的‘11超日債’利息違約不同,‘華通路橋事件’可能成為中國債券市場本金違約的第一單。從市場來看,‘13華通路橋CP001’屬于銀行間市場且償付期限短,而超日債則是交易所債券(流動性相對較差)。相對而言,銀行間市場的剛性兌付被打破所導致的影響會更大。”鄧海清認為,另一方面,“11超日債”本身屬于高收益債,在已出現的兌付風波的情況下,投資者存在其收益不能兌付的預期;而‘13華通路橋CP001’則屬于突發事件,投資者對此的反應時間較少。
低評級信用債或估值重構
鄧海清表示,當下基建投資領域信用風險出現,使銀行對BOT融資項目趨于謹慎,并對民營企業的風險偏好進一步降低。總體而言,這將更大程度的利好利率債。
“信用債方面,中國信用債的信用利差其實很大程度上是流動性風險溢價,而非信用風險溢價或者違約風險溢價。我們可以明顯看到,在經濟下行,利率債牛市時,企業的資質應當變差,但信用利差往往不會擴大,甚至由于投資者的青睞,信用債收益率下行幅度可能更大。”鄧海清認為,實質性違約出現后,風險定價將成為市場的重點關注對象,信用風險溢價將反映到信用利差之中,信用債將出現結構性分化,特別需注意低評級信用債的估值重構。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3華通路橋CP001”發布風險提示公告的同一天,“江蘇省中小企業2011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據”(以下簡稱 “11江蘇SEMCN1”)的聯合發行人之一——江蘇恒順達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恒順達),也發布了重大事項公告。
該重大事項公告顯示,作為“11江蘇SEMCN1”的聯合發行人之一,恒順達發行金額為1.3億元。按照募集說明書相關安排,該公司應在不晚于本期集合票據兌付日前10個工作日(2014年7月15日)將到期應付本息(本息合計13793萬元)足額支付至償債專戶。然而,“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由于資金緊張,償債壓力大,貸款出現預期且處于停產狀態”,無法按照償債保障措施及資金償付安排的計劃,將到期應付本息足額支付至償債專戶。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11江蘇SEMCN1”的募集說明書發現,江蘇省信用再擔保有限公司,為本期集合票據存續期限內聯合發行人應償付的25000萬元集合票據的本金、利息、發行條款規定的違約罰息、損失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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