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4-09-11 00:26:17
向央企、金融機構高管發放期權,可能引發新的利益輸送狂潮?但期權激勵比現有的薪酬辦法好。
每經編輯 葉檀
每經評論員 葉檀
向央企、金融機構高管發放期權,可能引發新的利益輸送狂潮?即使有如此種種擔心,期權激勵也比現有的薪酬辦法好。
美國金融危機之前,大企業高管薪酬劇增,包括業績不佳的高管。美國經濟政策研究所數據顯示,2007年,美國大企業高管平均薪酬是普通員工的275倍。美國國會在1993年通過議案,高管年薪百萬元以上部分不享受任何稅收減免政策,除非高管確實業績卓著。企業要激勵高管、留住人才、提升業績,創新企業收入低、前景好,因此,授予高管期權獎勵成為常態。
股票期權是給予受惠人的一項權利,可以在指定時期以固定價格購買公司股票。期權持有人有權在未來某個時候以行使價買進股票,行使價通常會定在期權發放當天該股的市價。
操縱期權又成常態。常見的辦法是股票跌入低谷時購入股票,賣出前后發布利好,以便高位套現,甚至倒簽日期,以便確保高管在價格最低時買入。連喬布斯也被質疑,2006年蘋果公司提交給SEC的文件顯示,公司至少曾給喬布斯發放過一次可疑的期權獎勵。那筆1000萬股票期權的簽發日期是2000年1月,發放當天正是該股當月最低收盤價。發放后的20天里,該股上漲了30%。很顯然,厚利來自于操縱股價,剝奪普通投資者的權益。2006年美國至少有64家公司面臨是否操控股權激勵并夸大公司業績的調查。
投資者群情激憤,忍無可忍的SEC加強了監管。2006年7月,SEC在一次公開會議上投票決定,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高管包括股票期權獎勵在內的薪酬信息。當年7月13日,在舊金山成立了調查涉嫌股票股權激勵欺詐的機構。
中國公司、高管的誠信度不會比蘋果等公司更好,如果全盤套用美國的辦法,會不會出現內幕交易成風的盛況?
中國版的期權激勵必須進行相應改革。高管進入公司那一天,作為期權的購入價格,或者叫授予價格,因為國企高管的低薪酬決定了他們無法購買幾十萬股的期權。當時股價高低,反映的是市場對公司的估值,也就是高管進入之時的公司估值。
期權套現可以分為三次,按照行業周期,如房地產行業通常是18年周期,三分之一周期(6年)時兌現四分之一,三分之二(12年)時兌現四分之一,到周期結束時兌現剩下的二分之一。最終全部兌現期權時,經過審計,確認高管的經營業績與守法品格,如果此時公司經歷了行業周期的考驗,業績獲得極大提升,高管可享有每股增值部分,作為對職業經理人的獎勵。
在股價設計上,原則可以參照定增辦法,以授予前兩個月的市場平均價格作為授予期權的價格,在兌現時同樣如此,增加操縱市場成本,防止授予日成為瘋狂買入日,兌現時成為集體狂拋日。
期權公平與否,與期權本身其實關系不大,在違法風險小、成本低的社會,即使沒有期權制,中石油照樣可以成為周濱等人的私人錢袋子企業。目前,已有一些地方國企更激進,授予管理層股票,以職工持股基金等方式運作,沒有產生什么不良反應。期權制度是央企正確的薪酬激勵機制中相對不壞的一個。
必須強調的是,如果央企高管仍然有行政職務,如果干上兩年就當官去了,那么所有為企業設計的薪酬制度都不適合央企,因為拿公務員的薪酬就行了,何必另搞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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