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30 00:48:5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朱丹丹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朱丹丹 發自北京
今年以來,各大巨頭紛紛搶灘布局P2P行業,給互聯網金融的未來帶來了無與倫比的活力和契機。
然而,伴隨著倒閉或跑路事件的發生,投資者逐漸回歸理性,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教育也成為P2P平臺發展的重要一環。
9月27日,P2P平臺理財范CEO申磊在每日經濟新聞報社主辦的“2014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與發展論壇”上指出,P2P平臺應樹立“賣者有責”的核心理念,不斷推進金融消費者教育工作;同時,預計P2P行業的“拐點”即將來臨,隨著監管的臨近,“劣幣驅除良幣”的現象將消失。
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采訪時亦分析指出,監管政策的出臺一定能抑制P2P行業的暴利,整個行業內的競爭和整合會逐漸拉開層次,一些不法經營的平臺將會被淘汰掉。
樹立“賣者有責”的核心理念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4年8月底,活躍的P2P平臺已超過1500家,幾乎每天都有新的平臺上線,行業的發展速度超過國內任何一個行業。
不過,相關數據亦顯示,涉嫌詐騙、跑路、經營不善的平臺超過500家,其中,今年就有超過100家以上的平臺出現問題,各類網貸壞賬損失累計金額已經達到30億元以上,投資者資金安全受到嚴重的威脅。
由此可見,如何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以及正當利益,已成為P2P行業快速健康發展的關鍵。
“互聯網金融作為傳統金融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補充,是基于傳統金融的過渡性產物,某種程度上,大家都在享受著它的紅利。不管從需求、發展空間、發展速度哪個角度去看,互聯網金融都是‘大勢不可逆’。當然,一個新的事物的產生,必然也會帶來新的問題,飛速的發展自然帶來良莠不齊的行業現狀。因而,如何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以及正當利益已成為當前刻不容緩的問題。”申磊分析指出。
他還進一步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指出,大多平臺的跑路、出現壞賬,一般有兩種原因,分為主觀上的詐騙和客觀上的經營能力問題,因此,他認為,加強消費者保護也要從兩方面去努力。一方面,需要P2P平臺要確立 “賣者有責”的核心理念,即平臺在完善各種機制來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過程中,不斷聽取金融消費者的訴求,督促平臺在產品設計、銷售、信息披露等方面履行責任,維護客戶合法權益和平臺聲譽,建立“賣者有責”的文化。
另一方面,需要不斷推進金融消費者教育工作,提高金融消費者風險意識,宣傳理財與存款的區別,營造“買者自負”的氛圍,平臺的銷售人員和經營者要有相當的責任感和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的使命感。
申磊分析說,對待P2P投資人有兩種方式,第一是保護,第二是教育。不過,他也坦言,現在整個P2P平臺比較為難,平臺要做好信息的中介,但是又有剛性兌付的概念,所以平臺有些左右為難,全面保護好投資者利益的時候,又要承擔風險;不保護投資者,投資者就會離開平臺,所以很難找到其中的臨界點。P2P的發展,一定不能有受害者,這是毫無疑問的,無論是平臺自己兜底也好,還是其他的機構兜底也好,一定不要讓投資者目前的收益有所損害,否則,打擊就是毀滅性的。
“很多朋友問,你們的平臺到底安不安全,我會告訴他安全,但也會告訴他要把資金分散投資。要成為一個合格投資者,不要把錢全部投到一個項目或者一個平臺。我們會盡自己的所能,通過客服,或者通過線下的業務,不斷傳遞這樣的理念。”申磊希望監管層出臺相關的政策,站在P2P的角度,或者站在理財客戶的角度,制定法律和規范。
P2P行業“拐點”即將來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9月27日,中國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巖岫明確了P2P的十點監管思路,包括落實實名制原則,投資人與融資人都要實名登記,資金流向要清楚,避免違反反洗錢法規等。
“個人認為P2P行業的‘拐點’即將來臨,(因為)隨著監管的來臨,一方面 ‘劣幣驅除良幣’的現象將消失,對于主觀上存在的詐騙、平臺自融以及平臺做資金池的問題。根據銀監會之前透露的監管思路,這些不法經營的攪局者,可能會被淘汰;另一方面,讓平臺聚焦在用戶服務上,對用戶負責到底,各平臺根據自身實力和資源配比,在合理的模式下,對風險進行定價和對沖,分攤風險做好風控。”申磊分析道。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互聯網金融部助理分析師錢海利則分析指出,目前的P2P行業平臺數量多,競爭激烈,監管的出手一定程度能抑制行業野蠻發展。行業標準被固化后,如果企業賺不到錢,也不排除會出現其他方面的惡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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