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11-14 07:53:23
新增優先股、應急資本、私募次級可轉債、保單責任證券化產品、非傳統再保險等工具
業內盛傳的《保險公司資本補充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昨日公布?!豆芾磙k法》的核心要點在于,一方面鼓勵和規范資本工具創新,拓寬保險行業融資渠道,新增優先股、應急資本、私募次級可轉債、保單責任證券化產品、非傳統再保險等工具;另一方面優化保險行業資本結構和資本效率,以滿足改革需要和有效防范各類風險。
保險公司實際資本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核心資本是指在保險公司持續經營狀態下和破產清算狀態下均可以吸收損失的資本,包括核心一級資本和核心二級資本。附屬資本是指僅在保險公司破產清算狀態下才可以吸收損失的資本,包括附屬一級資本和附屬二級資本。
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應當符合以下特性:存在性,即保險公司的資本應當是實繳的資本,中國保監會特別規定的除外;永續性,即保險公司的資本應當沒有到期日或具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較長期限;次級性,即保險公司資本的清償順序應當在保單負債和一般債務之后;非強制性,即本金的返還和利息(股息)的支付不是保險公司的強制義務,或者符合特定條件時才能返還或支付。
《管理辦法》所規范的保險公司各種資本補充方式,按照來源和性質兩個維度,均可以歸入以下四類:外源式股權性包塊普通股、優先股(偏股)、應急資本(偏股),外源式債權性包塊優先股(偏債)、債務性資本工具、應急資本(偏債),內源式股權性包塊資本公積、留存收益,內源式債權性包塊保單責任證券化產品非傳統再保險。
雖然融資渠道在拓寬,但是每個融資渠道融資額在《管理辦法》中也有不同限制。
保監會稱,為了優化保險公司資本結構,提高資本質量,《管理辦法》對各類資本工具的發行額度進行了規范。一是對于屬于核心一級資本的普通股沒有額度限制;二是優先股根據證券監管部門的規定,不得超過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的50%,優先股募集金額不得超過發行前凈資產的50%;三是保險公司發行的各類債務性資本工具的余額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其中,私募發行的次級可轉換債券規模不得超過核心一級資本的50%;四是保險公司發行應急資本,按照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可以增加的實際資本金額不得超過實際資本總額的5%與10億元兩者之小者;五是保險公司運用非傳統再保險補充的實際資本,不得超過公司實際資本的10%與5億元兩者之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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