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2-08 08:55:45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8年來,投保環責險的企業已經超過2.5萬家·次,保險公司提供的風險保障金累計超過600億元。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伴隨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健全,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企業。
12月4日,環保部發布一批環責險投保企業名單,包括22個省份的近5000家企業,涉及重金屬、石化、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電力、醫藥、印染等行業。
隨著社會各界對于環境污染的重視程度加大,投保環責險業已成為企業應對環境風險的有效手段之一。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8年來,投保環責險的企業已經超過2.5萬家·次,保險公司提供的風險保障金累計超過600億元。
據了解,本次公布的投保企業是目前已經投保環責險、具有環境風險保障,而且保險合同有效期在2014年11月15日及之后的企業。從環保部此次公布的近5000家企業投保名單看,東部地區投保企業較多,中部地區其次,西部地區投保企業數量相對較少。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中字頭”企業進入環責險參保名單,包括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國石化集團南京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遠船務工程有限公司等。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指出,環責險作為市場機制,其發展除了環境法治的直接推動外,更重要的是必須依靠市場的內生動力,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環保部門應及時公開投保企業等相關信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借助各方面力量形成監管“合力”。
該負責人強調,特別是對環境風險高的企業,通過政府監管、公眾監督等方式,推動企業在環境風險管理和應對上投入合理的成本,切實降低對環境和公眾健康的隱患,激勵企業引入保險機制、借助市場力量來發現和降低自身環境風險。
明年即將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二條也明確提出,國家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項工作推行了很多年,過去推進得并不是特別好,在大多數企業中推進較為困難。
實際上,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不健全是困擾環責險快速推進的重要因素之一。駱建華說,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一直沒有做起來,主要原因是在這一塊立法的缺失,導致了責任賠償沒有法律依據,對此,業界也一直在呼吁相關立法。
環保部負責人表示,必須加快建立最嚴格的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破解因污染損害賠償范圍過窄、環境損害成本過低,導致的企業環境風險防范意識薄弱的不合理現象。
環保部門將積極推動和配合司法機關強化環境司法,將新《環境保護法》有關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規定細化、落地,建立全面和嚴格的環境污染責任賠償制度,以切實維護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益。這也將倒逼企業增強環境風險防范意識,主動投保環責險,分散和化解巨大的環境風險,構建環境風險防控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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