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費上調全面提升 水處理板塊景氣度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市場分析人士認為,國內污水處理廠運營的收入主要來源于政府征收的污水處理費,此番明確并上調最低征費標準,將直接帶來污水處理廠的增收,對于污水處理項目運營商特別是項目資源豐富的公司將形成直接利好,同時也將實質性改善污水處理行業的整體景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