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3-05 16:43:23
3月5日,中國保監會正式對外發布《關于解除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監管措施的通知》,稱鑒于信泰人壽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增資28.8億元,在2014年4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57%,屬于償付能力充足II類,為此保監會允許信泰人壽從3月3日起恢復新業務。
每經編輯 黃俊玲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被“禁足”近一年的信泰人壽,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3月5日,中國保監會正式對外發布《關于解除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監管措施的通知》,稱鑒于信泰人壽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增資28.8億元,在2014年4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57%,屬于償付能力充足II類,為此保監會允許信泰人壽從3月3日起恢復新業務。
由于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去年3月信泰人壽被監管部門采取監管措施,暫停其開展新業務。根據保監會發布2014年5號監管函披露,信泰人壽2013年4季度末的實際資本為-14.75億元,最低資本為7.93億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85.96%,屬于償付能力不足類公司,為此,保監會責令信泰人壽自2014年3月17日起停止開展新業務,當然續期業務不受限制。
而新業務的暫停導致2014年信泰人壽保費嚴重下滑,以今年1月為例,信泰人壽總保費同比下滑了85.61%。
為盡快恢復新業務,信泰人壽從去年啟動了股東增資程序,最終在2014年12月31日完成了增資,增資之后其償付能力充足率達到了157%,最終,在新業務被“禁足”近一年后,允許從3月3日起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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