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11-24 22:19:20
繼11月20日股轉系統表示將分為基礎層和創新層之后,股轉系統改革再度提速。
11月24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網站又緊接著掛出了“關于就《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分層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這其中有關分層制度的3大標準,以及推行時間等細節也隨之首度公開。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趙陽戈
每經記者 趙陽戈
繼11月20日股轉系統表示將分為基礎層和創新層之后,股轉系統改革再度提速。
11月24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網站又緊接著掛出了“關于就《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分層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這其中有關分層制度的3大標準,以及推行時間等細節也隨之首度公開。
三大標準任選一項
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分層方案(征求意見稿)”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為了應對高速增長的公司規模(截至11月23日共計4262家掛牌公司)在發展階段、股本規模、股東人數、市值、經營規模、融資需求等方面呈現出越來越明顯的差異,分層制度勢在必行。
據悉,起步階段股轉系統會將掛牌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隨著市場不斷發展完善,再對相關層級進行優化和調整。創新層設定的標準有3個:標準一為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即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于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于200人。
標準二為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即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于50%;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于4000萬元;股本不少于2000萬元。
標準三為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即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于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于6家。
在達到上述任一標準的基礎上,掛牌公司須滿足最近3個月內實際成交天數占可成交天數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掛牌以來(包括掛牌同時)完成過融資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運營規范性等共同標準。時間方面,已掛牌公司2015年年報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股轉系統根據分層標準,自動篩選出符合創新層標準的掛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實施。
將實行差異化制度安排
對于新掛牌的公司,選擇適用標準一進入創新層的企業,須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在全國股轉系統公開轉讓的批復;選擇適用標準二進入創新層的企業,應補充提交一年期審計報告;選擇適用標準三進入創新層的企業,應當在掛牌前一次性向六家(含)以上的做市商發行股票或者掛牌同時發行股票,以本次發行價格作為市值的計算標準。
同時,按照股轉系統的說法,掛牌公司分層的本質是掛牌公司風險的分層管理,其實現方式是制度的差異化安排。通過分層,對不同層級掛牌公司實施差異化的服務和監管。
據悉,針對創新層公司,在服務方面,股轉系統將以提高市場效率為核心,持續推進制度創新,優先進行融資制度、交易制度的創新試點。
在監管方面,一是從信息披露的時效性和強度上適度提高要求,要求該層公司披露業績快報或業績預告,并提高定期報告、臨時報告披露及時性的要求,鼓勵披露季度報告,加強對公司承諾事項的管理;二是要求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和建立相關制度,要求設置專職董秘,強化對公司董監高敏感期股票買賣、短線交易的管理;三是實施嚴格的違規記分制度和公開披露制度,并與責任人員強制培訓制度相銜接,研究引入自愿限售制度。
針對基礎層公司,則主要以現行市場制度為基礎運行,隨著現行制度的調整完善,并針對基礎層企業特點持續優化。在服務方面,探索運用大數據方式進行公司個體診斷和橫向比對,提高市場透明度和投融資對接效率,并強化非標準的個性化服務。在監管方面,在執行現有監管規則的同時,適度降低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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