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6-02-23 21:16:12
《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住房供應比例,中心城區不低于70%,郊區不低于60%。此外,軌道交通站周邊區域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住房供應比例提高到80%以上。
記者23日從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獲悉,針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上海市規土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土地和住房供應結構的實施意見》,以繼續優化土地和住房供應結構,充分發揮房地產業在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
這份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住房供應比例,中心城區不低于70%,郊區不低于60%。此外,軌道交通站周邊區域(中心城區、郊區的覆蓋范圍分別為600米、1500米)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住房供應比例提高到80%以上。此外,保障性住房的中小套型住房的供應比例,中心城區為100%,郊區不低于80%。
意見還建議鼓勵開發企業持有商業及辦公物業,而不是“一賣了之”。比如,對新增商業辦公用地,一般地區商業物業的持有比例為不低于80%、辦公物業為不低于40%,且持有年限不低于10年;近階段商業辦公樓宇供應量較大的區域,商業物業的持有比例提高到100%,辦公物業持有比例不低于60%或100%,持有年限不低于10年或長期持有。
同時該意見提出將建立完善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比如,“商務聚集區、科技創新區、產業社區以及周邊1000米范圍內的新增商品住宅用地,相關區縣政府要在出讓條件中明確,用于社會租賃的商品住房比例不低于15%”。
意見還提出,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和研究分析,開展住房市場供需關系、住房結構、區域狀況等監測和評估,及時優化土地和住房供應規模和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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