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4-27 10:42:38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表示,當前非法集資犯罪案件高發,形勢比較嚴峻。一是發案數高位運行,大案增幅明顯。今年一季度,立案數達2300余起,涉案金額超億元案件明顯增多。二是波及地域廣泛,高發地區擴散。其中東部地區仍是高發地區,中西部地區增勢明顯。三是新舊領域風險疊加,互聯網金融成為高危領域。四是犯罪活動網絡化特征明顯。五是新型手法不斷出現。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朱丹丹
每經記者 朱丹丹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表示,當前非法集資犯罪案件高發,形勢比較嚴峻。一是發案數高位運行,大案增幅明顯。今年一季度,立案數達2300余起,涉案金額超億元案件明顯增多。二是波及地域廣泛,高發地區擴散。其中東部地區仍是高發地區,中西部地區增勢明顯。三是新舊領域風險疊加,互聯網金融成為高危領域。四是犯罪活動網絡化特征明顯。五是新型手法不斷出現。
該負責人提示,對以下情況保持高度警惕:
1.以境外公司名義,虛假宣傳所謂投資境外理財,黃金,期貨等項目
2.收款賬戶系以外國人名義在境內開立的賬戶,用于接收投資人的投資款。
3.公司網站注冊地,服務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國人,進行虛假宣傳的;
4.以網絡虛擬貨幣升值,現貨交易,資金互助,黃金,貴金屬,期貨,外匯交易等為噱頭,引誘投資人投資,尤其是鼓勵發展他人并給予提成;
5.頻繁變換網絡名稱,投資項目;
6.公司網站無正式備案;
7.以個人賬戶或現金收取資金,現場或即時交付本金即給予部分提成,分紅,利息;
8.許諾超高收益率,尤其許諾“靜態”,“動態”收益;
9.明顯超出公司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尤其是沒有從事金融業務資質;
10.在街頭,超市,商場等人群流動,聚集場所擺攤,設點發放“理財產品”廣告,尤其以中老年人為主要招攬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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