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6-23 08:37:22
對業績不達標后子公司阿帕尼的法定代表人袁榮民送達的《協議解除通知書》,寶馨科技(002514,收盤價13.14元)6月22日作出正面回應——公司鄭重聲明不接受任何為了規避責任而不尊重事實的表現和行為,不能接受袁榮民作出的任何一種可能損害阿帕尼利益或者公司及公司全體股東利益的行為。
每經編輯 杜宇
◎每經記者 劉明濤
對業績不達標后子公司阿帕尼的法定代表人袁榮民送達的《協議解除通知書》,寶馨科技(002514,收盤價13.14元)6月22日作出正面回應——公司鄭重聲明不接受任何為了規避責任而不尊重事實的表現和行為,不能接受袁榮民作出的任何一種可能損害阿帕尼利益或者公司及公司全體股東利益的行為。顯然,寶馨科技對袁榮民這種不負責的行為表示不滿,明確表示將追究到底。
正面回應逃避行為
面對袁榮民解除協議的逃避行為,寶馨科技給出了自己的態度。每經投資寶(微信公眾號:mjtzb2)注意到,6月22日,寶馨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6月14日收到袁榮民發出的《協議解除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但公司認為,袁榮民的行為顯然系規避責任,已經構成了嚴重違約。
比如,袁榮民在通知書中所述寶馨科技“強行從阿帕尼公司員工手中拿走了阿帕尼公司的公章和合同專用章。”但根據《交易協議》,寶馨科技在交易完成后持有阿帕尼51%股權,阿帕尼成為寶馨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因此,阿帕尼有義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上市公司相關準則、公司章程和寶馨科技對子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等規定(以下統稱“各項規定”)開展經營活動。
同時,袁榮民在通知書中所述解除協議是因寶馨科技“致使阿帕尼公司的核心人員集體辭職。”
而根據《交易協議》第3.6條的約定“關鍵員工與阿帕尼已簽署或保證簽署包括勞動關系、競業禁止、不勸誘、知識產權轉讓和保密義務等內容的勞動法律文件。”據寶馨科技調查得知,原阿帕尼部份核心人員,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以及阿帕尼資源,成為了太平洋電力能源有限公司的專利職務發明人,對阿帕尼公司造成了極大的損害。當公司調查到這些信息后,這些核心人員就不辭而別,且沒有與阿帕尼留任的任何人員做任何工作交接。
此外,寶馨科技還在公告對其他多項事宜予以反駁,并指出袁榮民至今仍一直擔任阿帕尼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是阿帕尼的第一責任人,絕不能接受其無理的逃避行為。寶馨科技也將保留對袁榮民遲延或未履行義務等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所有權利。
皆是業績不達標惹的禍
說到底,上市公司與被收購公司鬧僵,皆因一紙“浮夸”的業績承諾。
每經投資寶(微信公眾號:mjtzb2)了解到,2014年9月,寶馨科技發布公告稱,簽署了收購阿帕尼的意向協議。根據這份公告顯示,阿帕尼公司由袁榮民持股100%,成立日期為2014年5月22日,經營范圍包括電力設備設計等。
收購這樣一家剛剛成立4個月的公司,或許也為今天因業績不達標而翻臉埋下了伏筆。
根據收購阿帕尼之初袁榮民做出的承諾,阿帕尼2014年保持盈利;2015年至2017年的凈利潤將分別不低于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如阿帕尼在4年累計凈利潤總額達不成最低標準,且非寶馨科技原因所致,則袁榮民需就差額部分以等價現金方式補償上市公司。同時,阿帕尼在2014年~2017年中的任何年度凈利潤出現虧損,袁榮民應就阿帕尼年度財務報表出爐后一定期限內對該公司當年凈利潤虧損予以補足。
然而事與愿違,在寶馨科技攬入阿帕尼控股權后,該公司卻連續兩年虧損。資料顯示,阿帕尼2014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虧損174.67萬元、2015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虧損2531.74萬元。按照當初許下的承諾,袁榮民應該補足阿帕尼凈利潤虧損金額2706.41萬元以及涉及的相關稅費。
每經投資寶(微信公眾號:mjtzb2)發現,如果按照業績承諾,袁榮民首先需填補阿帕尼近兩年2706萬元的業績虧損窟窿。此外,如阿帕尼2014年~2017年累計凈利潤總額達不成最低標準,袁榮民還要補償這個差額部分。以阿帕尼當前的經營情況,要在接下來的兩年完成逆轉,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旦阿帕尼今明兩年繼續虧損,袁榮民要補償的金額甚至可能過億。而當初他與阿帕尼僅僅從上市公司手中得到大約6000萬元。
那么,這起因業績承諾引發的糾葛,到底會以怎樣的方式收場?袁榮民又會做出怎樣回應?每經投資寶(微信公眾號:mjtzb2)將繼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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