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6-10-10 15:14:22
日前,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指出,今后證監會原則上不再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資產配置比例作出限制,而由其自主決定。
日前,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發布會上指出,為增加投資運作便利,引入更多境外長期資金,今后證監會原則上不再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資產配置比例作出限制,而由其自主決定。
為逐步擴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2002年我國實施QFII制度,2011年實施RQFII制度。鄧舸表示,兩項制度總體運行比較平穩,對引進境外長期資金、優化投資者結構、引導價值投資、改善上市公司治理、促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鄧舸表示,在試點初期和國際金融危機后的一段時間里,證監會曾通過托管銀行對QFII、RQFII的資產配置比例進行窗口指導,如QFII的股票投資比例不低于50%,QFII、RQFII的現金比例不高于20%。但是近年來,在我國資本市場逐步擴大開放和境外機構多渠道進入的情況下,QFII、RQFII希望進一步提高其資產配置的靈活性。
鄧舸指出,為增加投資運作便利,引入更多境外長期資金,今后證監會原則上不再對QFII、RQFII資產配置比例作出限制,由其自主決定;同時,加強對其投資活動的持續監管。近期,證監會有關部門已將此項監管政策的調整告知QFII、RQFII各托管銀行。
截至2016年8月底,300家境外機構獲批QFII資格,獲批投資額度815億美元;210家境外機構獲批RQFII資格,獲批投額度5103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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