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11-02 04:37:21
梅雁吉祥11月1日晚間的一則公告,一石激起千層浪,讓市場一片嘩然。截至10月31日,此前持有公司4.95%股份、位列第一大股東的恒大人壽,已將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減持。記者注意到,就在幾天前的10月25日晚間,梅雁吉祥發布三季報更正公告。更正后的三季報顯示,恒大人壽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恒大人壽持有9395.83萬股梅雁吉祥,持股比例為4.95%,梅雁吉祥的股價因此而暴漲。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楊建
每經記者 楊建
梅雁吉祥(600868,SZ)11月1日晚間的一則公告,一石激起千層浪,讓市場一片嘩然。截至10月31日,此前持有公司4.95%股份、位列第一大股東的恒大人壽,已將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減持。《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幾天前的10月25日晚間,梅雁吉祥發布三季報更正公告。更正后的三季報顯示,恒大人壽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恒大人壽持有9395.83萬股梅雁吉祥,持股比例為4.95%,梅雁吉祥的股價因此而暴漲。
那么,現在恒大人壽與梅雁吉祥“閃離”,此前被光環所圍繞的“恒大概念股”的炒作根基也就不存在了。留給追高買入者的,會是什么呢?今日就可見分曉。
此次體現在梅雁吉祥身上的規則套利,可以說是被恒大人壽發揮得淋漓盡致:巧妙利用了交易所的舉牌制度和信披制度的規則空間,在一只股權極為分散的個股身上實施了一次短線套利。
恒大人壽10月31日清倉
公告顯示,梅雁吉祥于11月1日收到上交所《關于對廣東梅雁吉祥水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恒大人壽持股變動相關事項的問詢函》。
來函稱,上交所市場監察時發現,公司股東恒大人壽通過旗下兩個保險組合賬戶,于9月28日至9月30日買入公司股票9395.8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5%;10月31日,上述兩賬戶將所持有的9395.83萬股全部賣出。
為此,上交所要求公司向恒大人壽核實在較短時間內買入公司股票后又全部賣出的主要考慮,并對外披露,同時進一步核實并披露是否存在應當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并充分揭示相關風險。此外,要求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并對外披露。
隨后,梅雁吉祥向恒大人壽發函,就其在短時間內買入公司股票后又全部賣出的主要考慮進行了征詢。恒大人壽則回復稱,其買入及賣出公司股票的目的是基于當時對資本市場的判斷及對公司價值的合理判斷。梅雁吉祥同時表示,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經公司自查,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聲明,其未在最近三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
很明顯,如果不是這份問詢函曝光恒大人壽已清倉梅雁吉祥,估計很多投資者還蒙在鼓里。因為恒大人壽持股比例為4.95%,不構成舉牌,正所謂“買入不踩線,賣出不公告”。
實際上,恒大人壽是趕著三季度結束踩點買入的。10月25日晚,恒大成為梅雁吉祥大股東的消息曝光,10月26日、27日,梅雁吉祥連續漲停。10月28日盤中,梅雁吉祥股價一度觸及8.08元,創出年內新高。10月,梅雁吉祥月漲幅為32.7%,月度最大漲幅則高達52.74%。
律師:不構成短線交易就不違規
對于恒大人壽在梅雁吉祥股票上的操作是否合法合規,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向記者表示,“只要是自有資金,不構成短線交易即可”。
實際上,根據《證券法》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對于恒大人壽的操作,私募又是怎么看的呢?
有私募人士告訴記者,雖然從證券法的角度來說,恒大人壽并沒有達到5%的舉牌紅線,但是由于被舉牌的標的梅雁吉祥股權分散,恒大人壽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已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而成為第一大股東是否就該比照5%持股股東進行公告;減持時,是不是也需要比照5%持股比例股東提前公告減持計劃呢?
記者也發現,梅雁吉祥此前多次出現第一大股東變更的情形,公司也主動發了公告。其中,最近的一次是在2015年8月4日,公司發布公告稱,截至2015年7月31日,法人股東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計982.6萬股,占總股本的0.52%,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東。
再往前追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15年7月2日梅雁吉祥發布公告稱,截至2015年6月30日,法人股東上海華敏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計976萬股,占總股本的0.51%,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東。但記者發現,公司并未對第一大股東減持作出相應的公告。
看來梅雁吉祥這種股權極為分散的上市公司,在這波舉牌概念股炒作大潮中,已經成為了規則套利者的最佳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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