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 2017-05-07 10:43:09
證券時報網(www.stcn.com)05月05日訊,證監會發布《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根據統一監管的需要,對于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降低杠桿率具有積極意義。
辦法共7章53條,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確了目的和適用范圍;二是明確了證券發行與轉讓條件;三是明確賬戶管理和登記結算;四是明確了運營機構可開展的業務范圍,不得跨區域經營;五是,明確了信息報送要求;六是明確了監督管理,為監管執法提供依據;七是附則。
下一步,證監會將對市場規范運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場風險進行提示,為區域型股權市場的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區域性股權市場俗稱“四板”市場。此前于2017年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
區域性股權市場主要的交易主體是中小微企業。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40家區域性股權市場(除云南省外其他省市均已設立),掛牌企業1.74萬家,展示企業5.94萬家,2016年為企業實現融資2871億元。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