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6-26 23:42:52
每經編輯 盤和林
盤和林
根據國務院部署,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多項減稅政策將于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日前,中國政府網邀請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進行在線訪談,重點聚焦國務院決定推出的六大減稅措施,其中擴大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范圍,這對于小微企業的發展而言無疑是重大利好。
國務院此次為小微企業減稅的舉措,是充分考量小微企業“稅負承受力”后的一種“稅收公平”。小微電商無疑是小微企業中的“新業態”,亦如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曾說的:“對于小電商,對于新興業態特別是能就業的新業態,在處理征稅上要非常慎重。應該更多支持發展。”
對小企業應該加稅還是減稅,此前一直存在爭議,尤其是關于小微網店征稅的爭議一直未曾停歇。此前京東CEO劉強東曾直指小企業以自然人名義開網店不利于企業公平競爭,要求對小企業開網店應該納稅,并建議明確具體辦法和技術手段,以規范對小微企業開設網店的征稅。
馬云則認為,“線上線下不公平”的言論是偽命題,大企業小企業不公平才是真問題。與享受各種資源的大企業不同,小企業每天思考的是生死存亡。因此對于小企業該考慮的不是如何征稅,而是繼續減稅減負。
只有厘清問題才能看清爭議的本質。質疑方的核心問題有兩條:一是給小微企業減稅,會不會給依法納稅的實體經濟帶來不公平?會不會有企業利用小微電商進行偷稅漏稅?
其實,后者是一個加強法制打擊偷稅漏稅的問題,不能因為有人違法就把對真正有減稅需求的弱勢群體實施“一刀切”政策,這顯然是以少數人之惡來懲罰多數人之善,邏輯上說不通。
應該說馬云和劉強東所說的“稅負公平”都有自己的商業利益考量,這也很正常。關鍵在于究竟誰的“稅負公平”主張更符合社會福利最大化。那么,什么才是“稅負公平”呢?我們可以從三個維度來審視。
一是稅收負擔的公平。對處境(收入和財富是主要衡量指標)相同的納稅人或主體,要在稅收上得到同等待遇。小微電商毫無疑問是小微企業的一種新業態,不能采取兩種標準。換言之,小微企業減稅的利與弊是與小微電商一致的。
二是稅收的社會公平。初次分配一般以效率為主,大企業在利用貸款等社會資源方面更具市場效率,政府須通過稅收等手段對各種收入進行再分配,從而在社會范圍內達到適度公平,這也是馬云所說的“大企業多繳稅,小企業少繳稅”,當然大企業多繳稅也要有個“承受度”。
三是稅收經濟上的公平,使其收入的多少與其投入的大小以及所產生的效益高低相對等。馬云所說的大企業、小企業在信貸等社會資源方面相比較而言的不公平,其實也涉及稅收的“受益原則”,大企業或財富/收入更多的人受益更多,因此可以適度比受益較少的人多交稅收。
稅收還有一個重要原則是量能原則,也稱承受力原則。該原則認為,納稅的基礎不是納稅人從公共支出獲得多少收益,而是納稅人有多大的支付能力(稅負承受力)。按照這一原則,小微企業無論是線上或是線下都應該減稅免稅,不是逆向以網上征稅來實現稅收承受力本來就弱小的小微企業的所謂“稅負公平”,而是要以線下大力減稅來實現稅負公平。
客觀地說,小微企業包括小微電商減稅,確實對傳統貿易方式造成了一定的沖擊。但主要原因是傳統商業存在不便利等缺陷,必然有一部分被淘汰出局,這也是市場法則的結果,有利于提升經濟效益。從新業態和降低交易費用、促進就業等方面來看,代表著未來的貿易方式,應當從稅收等多方面予以支持。
那么,小微電商是否會沖擊依法納稅的大企業呢?這個問題主要取決于企業自身能否適應商貿方式的轉變。必須要明確的是,對小微電商征稅不可能成為傳統商業的保護手段。海爾毫無疑問是實體經濟的翹楚之一,早在2010年4月28日就正式入駐淘寶商城(天貓前身),2017年4月,在海爾天貓超級品牌日上,海爾“未來商店”單日銷售額破億元,同比增幅375%。
筆者以為,隨著國務院明確對小微企業的減稅措施出臺,包括小微電商是否減稅等爭議也應該塵埃落定。從長遠來看,給小微電商“減負”肯定是利大于弊,這是毋庸置疑的。部分傳統商業與其抱怨,還不如主動順應未來商貿方式的變遷,這才是明智之舉。(作者系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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