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7-07-10 10:14:40
記者 易永英
近日,保監會印發了《2017年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從信用體系的制度建設到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查處力度等六方面工作要點,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其中,保監會表示,將研究制定保險實名登記等制度,并研究將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年度責任考核和效能監察范圍。
保監會將積極配合做好社會信用立法工作,充分反映保險業在信用立法方面的需求,研究制定保險實名登記制度、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辦法等。組織各保監局、各會管單位、各保險機構對本單位落實《中國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工作情況開展自評估,梳理工作進展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計劃。
保監會將加大對違法違規失信行為的查處力度,將違法違規失信行為作為各級監管部門查處的一項重要內容,采取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的方式,加大查處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對各種違法違規失信行為,特別是違法違規失信行為比較突出的重點業務領域、重點機構和重點人群堅持嚴查重處,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加強透明度監管,適時公布查處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典型案例。
保監會還將加強督導檢查,加強對行業各單位信用體系建設情況的檢查指導,整體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研究建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通報制度,根據進度安排,定期通報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對重視不夠、工作不力的單位或部門加強督查。研究將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年度責任考核和效能監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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