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 2017-07-11 21:53:05
本周,多地氣溫直逼40℃,又到了“撒把孜然我就成烤肉”的時節.......
但是你知道嗎,氣溫熱到一定程度,有些工種就不用上班啦!不僅不用上班,還得工資照拿,還得享受高溫津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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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熱!熱!本周多地氣溫最高飚至40℃
中央氣象臺7月11日06時繼續發布高溫黃色預警:預計7月11日白天,華北中南部、黃淮、西北地區東部、內蒙古西部、甘肅中西部、新疆南疆盆地、四川盆地、湖北西部以及浙江中南部、福建、江西東部等地有35℃以上的高溫天氣。
其中,河北中南部、河南北部、山東北部、山西西南部、陜西、寧夏、甘肅中西部、內蒙古西部、浙江南部、福建東部以及新疆南疆盆地等地的部分地區最高氣溫可達37~39℃,局地可超過40℃。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停止露天作業
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總于2012年聯合下發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對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提出明確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5、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
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辦法》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全總: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日前,全總已下發《關于做好2017年夏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將防暑降溫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認真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督促用人單位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全總強調,基層和企業工會要結合夏季安全生產和防暑降溫工作特點,督促用人單位合理安排工作時間,適當減少高溫時段作業和減輕勞動強度;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組織高溫天氣作業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對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職工,及時調整作業崗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防暑降溫清涼飲料及必需藥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集體協商等制度,促進企業落實國家相關法規標準,引導職工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
專家:高溫津貼應動態調整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公共管理系行政管理教研室主任劉文軍表示,高溫津貼與工資掛鉤,而工資與效益和物價掛鉤,根據工資、物價水平對高溫津貼標準實施動態調整是基本合理的。
劉文軍建議,理想的方式是每年都浮動,但考慮到政策的穩定性,可以適當縮短調整期限,比如3年一調整。
“你那里熱到了多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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