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9-12 23:39:16
近日,來自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的消息顯示,協會近日發布《關于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參與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為進一步優化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商隊伍建設,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啟動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參與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也就是說,信托公司獲得了銀行間市場承銷業務的“準入證”。
每經編輯 陳玉靜
近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發布公告稱,信托公司經市場評價獲得承銷業務資格的,可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不過公告顯示信托公司參與市場評價也有一定的門檻,根據《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相關會員市場評價規則》(以下簡稱《評價規則》)第十五條規定,近三年內有因違法違規受到刑事處罰或重大行政處罰等三類情形的,不得參評。
對此,華融信托研究員袁吉偉表示信托公司參與承銷業務意義重大,因此次評分不設有及格線,而是根據排序優選,同時會征求監管部門意見,個人認為此類業務為信托公司創新業務,出于審慎原則,并不會過快拓展,監管評級高、整體規模高以及債券業務量大的信托公司更可能被授予承銷資格,預計首批獲得資格的信托公司可能不會超過10家。
每經實習記者 陳玉靜 每經編輯 畢陸名
近三年存三類情形不得參評
近日,交易商協會發布稱交易商協會啟動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參與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評價對象為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
這意味著信托公司經市場評價獲得承銷業務資格的,便可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不過,參與市場評價也有一定的門檻,根據《評價規則》第十五條規定,近三年內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參加市場評價:1、因違法違規受到刑事處罰或重大行政處罰;2、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相關主管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正處于整改期間;3、因違法違規給市場造成嚴重后果。其次,信托公司想要獲得承銷業務資格,除上述條件外,還要符合一定標準。公告顯示,評價標準一共分3部分,分別是機構資質及業務評價、市場評價、交易商協會秘書處評價,所占分值分別為60分、25分、15分。
就單項評價來看,信托公司凈資產和信托資產兩項所占分值最多,各6分,不過要想拿到最高分,信托公司凈資產要達到120億元及以上,信托資產則要達到7000億元及以上;其次是市場表現情況的4項指標,各占5分。
預計首批公司不過10家
對于信托公司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意義如何呢?對此,袁吉偉表示此類業務對信托公司意義重大。首先,銀行間市場承銷業務有較大發展潛力,近年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規模不斷擴張,近年的發行量基本維持在5萬億元,承銷業務市場空間非常大;其次,承銷業務有利于擴展信托公司業務空間,尤其是中間業務。
同時,袁吉偉也表示,并非所有的信托公司都能開展。其預計首批獲得資格的信托公司可能不會超過10家。對此,他解釋道,因為本次評價較為重視債券交易以及相關部門設計,所以可剔除證券投資業務規模很小的信托公司,約10余家;此外,有14家非交易商協會會員,綜合下來,還剩30余家可參評,而此次評分不設及格線,根據排序優選,同時征求監管部門意見,個人認為此類業務為信托公司創新業務,出于審慎原則,并不會過快拓展。因此,監管評級高、整體規模高以及債券業務量大的信托公司更可能被授予承銷資格。
另外,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型信托公司內部人士表示,開展此類業務意愿一般,因為很多信托公司旗下都有證券、資產管理公司,而且承銷市場本就屬于“天下已定”,國有大行已經占了70%以上,剩下的還有券商、資管,即便今天增加了信托,大的格局短時間內也難以產生質的變化,而且該業務服務費率本身就已經很低,不過也并非多此一舉,現在信托業務不好做,畢竟是業務拓展一個領域,正面意義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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