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1 11:44:27
山西省近日印發《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資金管理辦法》,明確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資金由中央資金、省級配套資金、市級配套資金、縣級配套資金、企業配套資金和居民個人出資構成。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項目包括居民搬遷安置、礦山地質和生態環境調查、沉陷區災害環境恢復和土地復墾、固廢堆積治理、道路學校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期限為3年,治理資金原則上按照工作任務分年度撥付使用。(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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