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4 11:36:42
國務院法制辦4日消息,12月2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負責人就實施條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該法2018年1月1日施行之日起,不再征收排污費。實施條例與環境保護稅法同步施行,作為征收排污費依據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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