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1-11 18:42:51
繼上周五監管機構發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之后,今天又有消息傳出,稱穿透式監管的力度進一步加大,監管叫停了新增集合資管計劃投向委托貸款資產或信貸資產。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求證了多家公募基金公司,有公司收到了窗口指導,但"應該不會出文"。亦有上海地區券商機構表示接到了監管機構的電話指導。
每經編輯 李蕾
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江月
繼上周五監管機構發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之后,今天又有消息傳出,稱穿透式監管的力度進一步加大,監管叫停了新增集合資管計劃投向委托貸款資產或信貸資產。
來自路透中文網的消息稱,“兩位了解情況的消息人士透露監管層已對投向委托貸款資產或信貸資產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全面叫停,監管層從即日起,停止對投向委托貸款資產或信貸資產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進行備案,定向投向委托貸款的資產或信貸資產需向上穿透符合銀監會的委貸新規,按照新老劃斷原則,已存續的業務自然到期不得展期和新增。”
對于監管的具體要求,來自微信公眾號"金融監管研究院"的消息稱,上海證監局關于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貸款類業務的監管規定如下:
1、不得新增參與銀行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貸款類業務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一對多);
2、已參與上述貸款類業務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自然到期結束,不得展期;
3、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一對一)參與上述貸款類業務的,管理人應切實履行管理人職責,向上應穿透識別委托人的資金來源,確保資金來源為委托人自有資金,不存在委托人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向下做好借款人的盡職調查、信用風險防范等工作,其他監管機構有相關要求的,也應從其規定。
已參與上述貸款類業務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發生兌付風險的,管理人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及行業協會報告。管理人應切實履行職責,做好風險處置工作,不得剛性兌付,同時應避免發生群體性事件。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求證了多家公募基金公司,有公司收到了窗口指導,但"應該不會出文"。亦有上海地區券商機構表示接到了監管機構的電話指導。
為防風險治亂象,在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補齊制度短板的監管安排也在持續發力。本月5日,中國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健全穿透式監管框架,對主要股東行為、股東資質、信息披露等進行規范。該辦法明確,委托貸款資金不得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不得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或增資擴股等;不得用于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禁止的領域和用途,不得從事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
一位上市券商人士告訴記者,5日發布的規定是針對商業銀行的委貸業務,而新規則將信托也納入了約束范圍。
“就相當于有一個信托產品,背后對標的是一家融資方,銀行或者其他資方想投這個信托產品,以往會從一個定向資管計劃出來投。但新規出來之后,它們從定向資管投信托的途徑就行不通了。銀行委貸不能放、信托貸款也不能放,涉及到以后資產怎么放到融資方去,就可能會找一些其他途徑了。之前常規的募了資金的集合資產計劃想去投非標,也不能通過信托或者銀行放委貸投下去了,包括我們現在出的幾個項目可能都會有影響。”
另一位大型銀行資管人士也對記者指出,上周末監管的意思是"委貸的委托人不能是有放貸功能的、或者管理別人資產的資管計劃,也不能是基金專戶或者券商",但信托并沒有出政策,但"現在出的新規是說信托的也要切掉,那放款渠道就被堵死了"。
一位滬上公募投研人士對我們表示,新規不是完全叫停所有專戶產品,只是要穿透到底層資產不能投資銀行委貸類資產。"基金母公司專戶本來也就只能做標準化資產,不能投這種非標債權。對券商的集合類資管計劃和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影響會比較大,委貸資產不能投資。"
另一位滬上基金子公司人士也表示,其供職的公司一直在推動轉型,現在主要做ABS業務。"但行業里還是有不少子公司有這方面的業務,所以新規的整體影響確實會比較大,和目前的監管思路是一致的。"
有公募人士向記者分析了具體基金專戶產品的影響:"第一,要求'一對多'產品不得投資于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貸款類業務,如果合同投資范圍中涉及了'委貸或信托貸款'這類、但實際并不投資,還可以解釋;如果實際投資于這類業務,即便是處備案階段的產品,也將不予備案;第二,'一對一'產品,管理人需向上穿透,投資信貸、委貸資產的委托資金不得是募集資金。投資其他類型的則暫時沒有要求。"
他同時感慨,這意味著委貸業務基本上告別了證監體系。"不予備案,那就是成立了也要清盤,確實需要哭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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