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3-15 14:44:34
每經編輯 趙慶
2018年《每日經濟新聞》官方移動客戶端
宣傳推廣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成都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有限公司就2018年《每日經濟新聞》官方移動客戶端宣傳推廣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1.項目名稱:
2018年《每日經濟新聞》官方移動客戶端宣傳推廣服務采購項目。
2.項目介紹:
具體采購項目技術規格、數量及質量要求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包括: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請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請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請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此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業績要求:
投標人需具有成功推廣運營客戶端的經驗,并提供1個以上成功合作案例(以合同復印件為準)。
4.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3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在成都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有限公司(成都市紅星路二段159號)報名并通過資格預審后,領取招標文件。
4.2 投標人應派經授權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以下材料復印件壹份報名:
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
與標段相適應的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和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與標段相適應的業績證明材料(合同,至少一份);
投標人應對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招標人不保證通過報名資格核查即通過資格審查。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見招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每經網(http://www.nbd.cn/)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成都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紅星路二段159號
聯 系 人:李聰
聯系電話:18502818521
成都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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